索引号: | 11331000MB1848337B/2022-965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09 |
信息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时间: 2022- 02- 28 14: 23 | 浏览次数: |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服务中心:
现将《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2月9日
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
信息宣传工作方案
做好退役军人事务的宣传工作,是向上反映本系统工作动态的重要途径,是对外宣传本系统工作举措和成效的有效载体,是积极推广各单位新实践新经验、广泛宣扬退役军人新模范新典型的必要举措。为全面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工作的传播度、服务性、影响力,制定2022年度工作方案。
一、重点宣传内容
(一)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退役军人事务部(以下简称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以下简称省厅)、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重要工作情况。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服务、接收安置、抚恤优待、英烈褒扬、双拥创建、困难帮扶援助及机关党建、结对扶贫等工作的进展和总结情况(根据附件1明确的时间节点做好宣传安排)。
(三)创新举措和成效。各处室及服务中心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探索出的新方法、新举措、新成效。
(四)热点关注。服务对象普遍关注、需广泛周知的重要通知、公告、公示;国家(部)、省、市公开发布的退役军人政策以及政策解读;在接访处访过程中发现的退役军人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涉及本部门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突发事件等舆情;需要市局知悉的各类工作信息。
(五)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在疫情防控、抗台抢险、基层治理、文明志愿等过程中,涌现出的退役军人(群体)的先进典型事迹。
二、宣传方式及渠道
(一)政务信息。通过内部信息渠道,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工作情况,在系统内部开展交流借鉴。主要渠道有:部、省厅及其所属单位的信息简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省两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两办)的信息简报等。
(二)新闻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广大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进行新闻宣传。主要渠道有:部、省厅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国退役军人》杂志及微信公众号;中央、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和相关报刊杂志等。
(三)其他。市两办约稿,按照约稿要求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收集汇总、发布上报、督促考评。
2.局机关各处室、服务中心负责相关稿件的撰稿、审核、报送工作。其中,从部、省厅、相关政府部门获取的与本系统职能职责相关联的公开信息,相关责任处室可进行整合或提出转载建议。
3.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照《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系统信息报送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市服务站系统信息报送工作,配合局办公室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二)加强工作规范
1.高质量完成约稿任务。局办公室根据上级宣传工作要求及局党组会、局务会议定事项,不定期发布约稿通知。各处室(服务中心)要认真对待,保证质量,按时报送。一般约稿任务报送不超过3个工作日,综合性约稿任务报送不超过5个工作日。
2.预约采访报道。局机关各处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组织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需协调媒体采访报道的,需提前2个工作日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3.强化稿件审核。各处室、服务中心报送信息,需填写《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审批表》(附件2)。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的信息,由办公室信息员初审,办公室主任校审,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局机关各处室、服务中心报送的信息,由信息员初审,办公室主任校审,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审核。
4.规范报送渠道。各单位的信息稿件,与《审核表》同步报送至局办公室。普通非涉密信息稿件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办公室(联系人:戴雨虹,浙政钉:13989624051);涉密信息必须通过保密渠道报送,严防失密、泄密。统一报送格式,稿件以“Word+原图”形式报送。
(三)优化宣传队伍
1.系统内信息员队伍。局机关各处室、服务中心,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明确一名政治素质高、文字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及新闻稿件撰写、报送工作。局办公室负责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的专业化素质。
2.系统外宣传队伍。与台州广电、《台州日报》等媒体加强合作,本系统重要新闻稿件及时在电视、报纸、网络传播。
(四)严格激励奖惩
1.明确目标。明确局机关各处室(服务中心)、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目标,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3),对稿件采用情况进行量化计分。对重大信息瞒报、误报、漏报、迟报,或未按时按量完成约稿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责。
2.计分规则。被市局官网采用的每条计1分,被市两办采用的计2分;被省厅(含官网官微及所属事业单位)采用计2分,被省两办采用的每条计5分;被部(含官网官微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国退役军人》杂志及微信公众号综合采用的计3分,单独采用的每条计5分;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计20分;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每条计5分。相同内容信息计分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计分;计分对象为供稿单位,不多头计分。
附件:1.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宣传要点
2.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审批表
3.2022年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宣传要点
时间 | 宣传要点 | 责任单位 | 宣传载体 |
1月 | 春节走访慰问 | 办公室 | 局官网、无线台州APP |
2月 | 尊崇活动(送喜报、悬挂光荣牌) | 优抚褒扬处 | 局官网、台州日报 |
3月 | 优待证发放 | 优抚褒扬处、服务中心 | 局官网、台州日报 |
4月 | 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 | 优抚褒扬处、双拥办 | 局官网、台州日报 |
清明祭英烈 | 局官网、台州广电、台州日报 | ||
5月 | 人物(以“兵书记”、模范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推动先进人物宣传) | 思权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 局官网、台州日报 |
6月 | 优抚社会化服务 | 优抚褒扬处 | 局官网、台州日报 |
7月 | 重大活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洽谈会、模范退役军人颁奖活动) | 安置创业处、思权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 局官网、台州广电、台州日报 |
全市四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围绕全国示范型、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工作 | 服务中心 | 局官网、台州广电、台州日报 | |
建军95周年活动、双拥模范城创建 | 双拥办 | 电视专题片 | |
8月 | 阳光热线(政策咨询、宣传) | 办公室 | 广播 |
9月 | 以退役季时间节点,重点宣传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士兵,以招聘活动为宣传点 | 安置创业处 | 局官网、台州日报 |
10月 | 数字化改革(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 | 办公室 | 局官网、台州日报 |
11月 | 台州市双拥公园 | 双拥办 | 局官网、台州日报 |
12月 | 《退役军人保障法》普法宣传 | 办公室 | 局官网 |
待定 | 退役武器装备接收、大陈岛国防教育主题公园 | 双拥办 | 局官网、台州广电、台州日报 |
附件2
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审批表
标题 | |||
内容摘要 | |||
发布平台 | 微信公众号□ 局官网□ 信息公开网□ | ||
发布栏目 | 是否涉密 | 否 | |
表现形式 | 文本□ 图文□ 视频□ 其他□ | ||
更新情况 | 新增信息□ 调整信息□ 删除信息□ | ||
经办人 | 经办处室 | ||
办公室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3
2022年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类型 | 单位 | 任务分值 |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椒江、黄岩、路桥、临海、温岭、玉环、天台、仙居、三门 | 20 |
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 | 5 | |
局机关各处室 | 办公室 | 20 |
思权处 | 20 | |
安置处 | 20 | |
优抚处 | 20 | |
双拥办 | 15 | |
局属事业单位 |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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