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02/2022-1043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15 |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玉第26号建议答复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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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利明代表: 您在台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护湿地生态的建议》(玉第2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以建立自然保护地为抓手,加强重要湿地系统保护。 台州市现有湿地公园5个,总面积6000.88公顷,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分别为玉环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和始丰溪国家级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3个,分别为仙居永安溪省级湿地公园、温岭龙门湖省级湿地公园和台州鉴洋湖省级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开展前数据)。多年来,台州市以湿地公园建设为抓手推进湿地自然资源保护持续加强,玉环海山乡红树林湿地入列浙江省第二批重要湿地名录,漩门湾湿地入列国家重要湿地名录,鉴洋湖湿地经国家住建部批准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在湿地保护和修复中的抓手作用,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全面开展。一方面,对生态区位重要,保护价值高的湿地生态系统建设湿地公园加以保护,规划十四五期间推进玉环红树林湿地公园申建,提升红树林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另一方面,对已建成的湿地公园,开展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研监测与科普宣教,提升湿地公园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综合服务功能。 二、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控生产建设占用、污染湿地。 水污染防治是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实现了总体水质从轻中度污染到良好的历史性跨越。2021年,全市县控以上断面功能区达标率及水质优良率分别为93.1%、81%;12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达标率100%,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连续三年获得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大禹鼎”;科学合理的划定湿地资源边界,针对性地规划湿地保护体系与目标是减少湿地占用,改善湿地环境的基础。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湿地、林地、耕地、建设用地等自然资源数据存在各部门口径不一,各地块相互交叉重叠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湿地保护工作的开展,今年以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全面开展湿地现状调查和重要湿地矢量落界工作,以2021年林草湿“三调”数据对接融合成果为基础,开展“三调”湿地逐地块现状调查,准确掌握各湿地斑块的保护利用现状、用地属性、生态状况等,为湿地日常管理提供依据;依据湿地分布、面积、水量、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状况等信息,划定重要湿地范围,明确湿地保护重点。当下,市、县两级新一轮湿地保护规划正在编制中,规划对完善湿地保护体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目标任务,明确湿地保护方式和湿地保护工程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明晰各部门权责,共同推进湿地保护走深走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湿地保护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对湿地的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湿地管理工作各部门间权责不一,相互推诿的问题。湿地法要求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当下,结合林长制工作,我市将湿地保有量和湿地保护率纳入林长制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激励约束相关部门加强湿地保护力度,确保湿地有人能管,有人要管。 感谢您对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阳 联系电话:0576-88819713 邮 编:318000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9日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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