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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02/2022-1042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12-15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临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城乡规划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2-12-15 15: 17 浏览次数:

朱国标、黄志华、林萍、黄辉、张玲芳、黄联育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红线后退部分规划管理的建议》(临第12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是指城市道路两侧建筑后退线或围墙退线与城市道路红线之间的区域空间,常伴有市政建设、道路拓宽、保持街道通风、采光等功能需求。建筑后退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是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退让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的距离界线。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后退线。目前我市正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与城市公园绿地、广场、道路等组合形成的城市空间,正在成为未来城市环境品质提升的一大抓手和载体。

一、强化规划顶层设计

在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严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以空间规划为基础,切实回应综合交通(城市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各专项规划的发展诉求,坚定不移推进和实施“多规合一”;并将其作为城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有效发挥各个专项规划关于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制定相关政策等重要作用。

出台《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等相关技术规定,针对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的具体管控要求,强化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的空间保障。通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相关要求,将具体地块建筑红线、围墙红线后退城市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的距离要求作为管控内容纳入,使之成为建设项目进行相关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二、提升退让空间品质

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通常具有较好可达性及改造难度低等特性,同时受所在区域主要功能导向、相邻地块功能导向、土地权属等限制,存在规模不一,难以形成连续性、风格一致公共空间的不足。我们将持续从以下两个方面补短板、提品质:

(一)推动退让空间和所在地块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对所在地块用地性质、建筑形态依赖性较强,因此在方案设计阶段必须要结合退让空间规模、周边地块情况、公众需求等情况,整体把控所在地块的空间设计质量和建设品质。公共建筑类项目所在地块结合其组织高峰人流疏散的需求,在完成建筑主体功能对外部空间的延伸基础上,做好与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空间设计要求的衔接,整体把控沿路公共空间秩序、景观形态。继续引导商业建筑类项目退让地空间开放化,探索相邻地块建筑退让空间联合开发建设模式,塑造功能丰富、具有活力的积极性场地,进一步满足市民对公共空间的需求,打造标志性城市开放空间节点。

(二)推进重点区块开展专项城市设计或街道景观设计

着力推进重点区块,重要景观节点、重要项目所在区域关于专项城市设计或街道景观设计专篇的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的空间形态指引,提升城市整体景观形象,有机融合建筑退让空间与城市道路,完善城市步行系统构建多样性交往场所,增强城市活力,真正提高城市品质。

三、推进精细化管理

结合各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实际要求,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规模等情况,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提高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相关许可事项审批效率。

(一)落实相关要求纳入规划条件

严格依据所在地块涉及的相关规划,如综合交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城市设计或街道景观设计专篇等,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出具时将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所在地块的建筑后退距离要求等作为控制条款纳入并附用地范围图,明确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后退距离应当根据规划道路的红线宽度、性质和视距三角形的要求确定。比如道路红线宽度为26-42米的,超高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高层建筑后退不小于10米,低、多层建筑或裙房后退不小于6米。各县(市)根据已出台的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二)开展设计方案多部门联合审查

实行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制度,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邀请发改、经信、教育、民政、国土、环保、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广新、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城管)、体育、电力、交警、人防、街道办事处、铁塔公司等部门参与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即是在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结合部门职能对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形态进行具体技术审查、提出指导意见。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查意见的方案深化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协力加强退让空间管控力度

一是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力度,助力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严肃建筑退让空间内未经审批擅自进行道路挖掘、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施划等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公共空间等行为,进一步保障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的依法建设,鼓励实现共同承载商业活动、社区交往、步行通行等复合功能,塑造和提升城市形象。

二是持续推动各县(市、区)关于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管理规定的制定实施。目前椒江区、路桥区、临海市、天台县等地已完成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并施行。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协同推进其他县(市、区)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相关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

三是科学有序开展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内的各项管理工作。联合做好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的景观风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各类城市基础设施使用权和场地管养职责的接收和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并列入城管委考核,优化后期管理模式;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协调公共区域范围内涉及的各类设施管线管理有关工作;实施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由建设部门牵头,强化对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内各项要求落实情况的验收工作。

联系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徐婷婷

联系电话:0576—88517660          邮  编:318000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5日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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