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0MB1848337B/2022-1030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9 |
信息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时间: 2022-10-19 15: 22 | 浏览次数: |
黄大荣、章彬斌、黄茜斌、黄金道等四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退、现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交的建议》(黄33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历来重视拥军优属工作,2006年,《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正式发布。2015年1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浙江省人民政府对《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就规定了:对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享受乘坐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民航班机、市内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等的优先购票或者票价减免优待,对三属可以参照残疾军人的待遇给予公交出行等优待,具体按照《条例》及有关城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有力促进了台州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优待政策,扎实做好优待工作,市区公交一体化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了持公交卡乘坐公交六折优惠、一小时内免费换乘、多票制改一票制等多项惠民利民政策,深受广大市民称赞。同时,对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离休干部、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公安民警、“爱心卡”和《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持有者,皆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市交通运输局对退役军人实行免费乘坐公交优待的建议表示支持,将全力配合优待政策出台和推行。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准确掌握、严格执行各项优待政策,努力在交通运输行业形成尊重优抚对象、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同时,建议优待政策在全市范围一次性推行。
市财政局近年来大力支持我市公交事业发展,对公交集团优惠票价、承担政策性任务、开设新线冷僻线路等产生的亏损予补贴,且补贴资金连续每年保持增长。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等符合免费乘坐公交条件的可由财政补贴。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积极研究退伍军人乘坐公交等相关政策,配合做好资金保障。
市公交集团将始终秉承“公交为民”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市民对“美好公交”出行的新期待。自2014年 6 月市区公交一体化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了持公交卡乘坐公交六折优惠、一小时内免费换乘、多票制改一票制等多项惠民利民政策,深受广大市民称赞。2021 年 1 月,根据浙江省政府令第 330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决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公交集团就实行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事项进行了对接。目前该项目已上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可使用“浙军休”APP 乘车码扫码即可享受免费乘公交的优待政策,相关费用由市财政补贴。对于没有或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的退役军人,建议纳入公交爱心卡办理人群范围,使用公交实体卡免费乘车,相关费用由市财政局在年底统一予以补贴。
市退役军人局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优待工作,逐步完善优待政策制度,建立健全优待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共采集退役军人信息15.3万人,优待证申领和发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部分退役军人已领到优待证,预计年内将实现应领尽领。同时将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政策落实情况列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内容,作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的重要条件。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借鉴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加强与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和公交集团的沟通,出台我市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优待意见。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户外广告、互联网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我市优待政策,进一步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将认真参考您所提的建议,依照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保障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提高军人军属荣誉感,营造“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浓厚氛围。
感谢你们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宋 辉
联系电话:88512656 邮编:318000
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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