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100/2022-759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湾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2-01-06 |
信息来源: 宣传文化中心 | 发布时间: 2022-01-06 10: 13 | 浏览次数: |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系列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及加快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函》(台整改协调小组〔2021〕76号)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三条)台州湾新区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台州市部分区县政府和城管、住建等部门对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监管不严,违规倾倒时有发生。
整改目标:基本杜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固体废物违法倾倒现象。
完成情况:
1.落实网格化长效管控。实现定人定岗定责,完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违规处置问题发现机制。
2.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违规处置专项整治。通过长期夜间整治、凌晨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2021年共查处违规处置垃圾案件205起,处罚款166.48万元;
3.强化数字赋能。一是将台州湾新区内工地信息录入建筑垃圾智慧监管系统,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核准处置时,必须填报处置方案,安装符合要求的监控。二是新区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完成带车斗举升抓拍功能的设施安装,消纳场、泥浆固化中心监控设备均升级为抓拍功能摄像头并接入系统。三是在新区重点部位、易倾倒点安装视频监控,实时监控垃圾倾倒违规行为。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共7天
受理单位: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6-88909726
联系地址: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
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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