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台州资讯  > 通知公告
台州市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 台州市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9-07 15: 32 浏览次数:

台州市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披露问题

仙居县湫山乡石柱山村垦造水田项目涉林垦造耕地问题

问题所在地

仙居县

整改目标

对警示片涉及的项目,做到退垦还林“应还尽还”,生态复绿“应复必复”,管护提质“应提尽提”。

具体措施

1.项目涉及公益林、坡度25度以上、海拔500米以上部分灌溉引水等设施难以整改到位的以及其他由于实施生态造林后形成不宜耕种的进行补充耕地指标核减,退耕还林。

2.对海拔500米以上进行农业种植利用评估,征求基层组织意见,同意保留后落实种植管护。

3.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提升并落实后期管护种植。

4.对项目外毁林(木)问题立案查处,对核减指标区域裸露边坡进行植树复绿生态修复。

5.对项目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

整改完成

情况

1.完成项目核减指标。

2.完成海拔500米以上的耕地种植利用评估。

3.完成工程质量提升和落实后期管护种植。

4.完成项目外毁林问题的立案查处和植树复绿生态修复。

5.完成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

6.完成项目县级自验和市级验收。

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8日至9月14日(共7天),公示期间内市民如有异议,可以通过邮件、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台州市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576-88512350,邮箱:1156957292@qq.com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

台州市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项目清单

序号

县(区、市)

项目名称

新增耕地面积(亩)

不符合要求面积(亩)

整改方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情况)

验收情况

批复文件文号

项目是否撤销

核减面积情况

生态修复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

是否完成县级自验

是否完成市级验收

核减实际面积(亩)

核减指标(亩)

需生态修复面积(亩)

已完成生态修复面积(亩)

1

仙居县

仙居县湫山乡石柱山村垦造耕地项目

36.78

1.77

核减

仙政函【2021】20号

14.85

14.85

32.04

32.04

长江经济带问题整改公示.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