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004/2021-926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16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 2021- 09- 16 17: 09 | 浏览次数: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我局制定了《台州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根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长江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第13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以“肥药两制”改革为动力,以化肥减量增效为目标,围绕“测、配、产、供、施”五个环节,强化政策扶持,探索建立配方肥推广应用闭环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主要农作物年推广配方肥及按方施肥(实物)5万吨,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肥料主推配方发布制度。按照化肥定额制改革的要求,充分运用近年来测土结果,结合《浙江省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2021年)》和台州实际,发布全市主要作物肥料主推配方。各地因地制宜进行调整,制定发布符合当地主要农作物绿色生产的肥料主推配方和相应施肥方案。
(二)建立农企合作机制。引导和支持肥料企业按照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肥料配方按“方”生产;引导农资经营单位调整优化经营肥料种类,指导落实肥料实名购买、档案管理和按“方”或相近配方推荐肥料品种,并将其列入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内容,共同促进种植户按“方”购肥、按“方”施用。
(三)建立配方肥应用补贴机制。各地要落实配方肥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制定补贴实施细则,明确配方肥补贴重点,优先支持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补贴指标数量(指亩均用量)需符合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相关要求;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规模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配方肥。完善配方肥“订单式”、“团购式”、“直供式”等供给模式,支持专业合作社、肥料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施肥服务。
(四)完善补贴配方肥供应链。各地要按照证照齐全、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信誉度佳、施肥技术服务能力强的要求,以“备案制”形势确定补贴配方肥生产供应企业,督促供肥企业做好供肥台账记录,每批供货应做好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供肥企业要加强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注重技术指导和销售服务,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五)加强施肥指导服务。各地要针对当地发布的肥料主推配方,配套制定施肥建议卡(附件一),建立施肥建议卡发放、登记留存制度,依托乡镇(街道)、村两委、农资经营网点,发放施肥建议卡,确保所有涉农村、规模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农资经营门店全覆盖,引导农民按“方”购肥、按“方”施肥。全面启用“浙样施”智慧施肥App,及时更新完善“浙样施”平台数据,推进“肥药两制”数字化改革,利用互联网等多种手段,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覆盖面。
(六)建立配方施肥调查台账制度。各地要加强配方施肥的调查统计工作,对实施补贴的配方肥,要严格核实、登记造册并公示供肥企业供应配方肥的数量、补贴对象、补贴金额和相应的作物、面积,建立完善补贴档案;对按“方”施肥的,要依托省级“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和施肥建议卡发放留存登记,落实化肥使用调查户,真实掌握实现按“方”施肥的配方肥应用数量。
(七)加强宣传培训。利用各类媒体宣传科学施肥和肥料主推配方,积极营造科学施肥的良好氛围。加大培训力度,以规模种植户、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人员为重点,通过试验示范、现场观摩、面对面授课等形式,指导农资经营户科学推肥和农民科学施肥,实现区域内规模种植主体、农资经营店培训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应用配方肥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整改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把推广应用配方肥作为高质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长期任务来抓,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措施,细化目标,分解任务(附件二),落实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主体到位、推进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环保督察整改目标顺利实现。
(二)凝聚推进合力。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配方肥应用的资金投入。统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资金,优先用于配方施肥推广。加强农业系统内部科教、种植业、执法、农技推广、耕肥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形成共同推进配方施肥的合力。
(三)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供肥企业和所供配方肥质量的监管,依法组织对供肥企业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供肥企业或补贴对象申请享受补贴过程中存在伪造材料、弄虚作假、产品质量不达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将配方肥作为指标买卖和变相套购享受补贴肥料外流等行为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工作调度。要对照问题抓整改,按照验收销号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机制,促进配方施肥推广。推动配方肥和按“方”施肥工作纳入乡村振兴、五水共治等考核内容,开展配方肥应用情况调度,每月底前报送配方肥推广量。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地方,将予以通报、约谈。
抄送: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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