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40X/2021-926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25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 2021- 09- 16 09: 07 | 浏览次数: |
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现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台环发〔2021〕45号(关于印发《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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