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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和高峰电价更高 低谷电价更低
10月15日起,台州大工业用户电价调整
信息来源: 台州晚报 发布时间: 2021-09-15 09: 45 作者: 陈俊 浏览次数:

昨日,记者从国网台州供电公司了解到,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将于10月15日起执行,后续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分时电价机制是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的特性,将一天划分为尖峰、高峰、低谷各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使分时段电价水平更加接近电力系统的供电成本。从我市实际情况看,用电负荷呈现夏冬季“双峰”、全天上下午“双峰”、峰谷差持续扩大等特性,电力生产侧与消费侧双向大幅波动,急需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本次分时电价政策调整范围为大工业电价用户,但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自2024年起全部执行分时电价,具体价格和峰谷时段另行制定。居民、农业生产等电价用户的分时电价政策本次不调整。

据了解,《通知》对时段划分进行了优化,由原来的七时段调整为八时段。具体表现为,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为尖峰;8时至9时、13时至15时、17时至22时为高峰,0时至8时、11时至13时、22时至24时为低谷。在此基础上,夏季的7月和8月及冬季的1月和12月的13时至15时再由高峰时段调整为尖峰时段,执行尖峰电价。

调整后的时段,19时至21时从尖峰被调整为高峰,9时至11时和15时至17时从高峰被调整为尖峰,同一时间段的电价有了较大差异,值得大工业用户引起注意。

《通知》对峰谷电价也做了进一步调整,提高大工业尖峰电价每千瓦时5.6分、高峰电价每千瓦时6分,降低大工业低谷电价每千瓦时6.38分。峰谷价差被拉大,最高可达每千瓦时0.8056元,为1至10千伏电压等级的尖峰和低谷电价差。

此外,7月和8月,大工业高峰电价还需在平时电价基础上相应提高2分钱执行,低谷电价在平时电价基础上相应降低2分钱执行。不满1千伏大工业用电价格在1至10千伏大工业用电价格基础上相应提高3.8分钱执行,电压等级越小电价越高。

据悉,这次的电价虽然只针对大工业用户调整,但因为其用电量占社会总用电量的比重较大,对台州的影响还是挺大的。在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的情况后,大工业用户更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只要多用低谷电就能省下不少钱,反之则会加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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