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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135/2021-925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8-09
台州市司法局关于市人大五届六次会议第温4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9-13 16: 37 浏览次数:

陈飞、陈小莉、袁桂妹代表:

台州市人大五届六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第温4号)已收悉。收到建议后,我局迅速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部署,落实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员。针对建议指出的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四个问题,我们开展了广泛的工作调研,主动与会办单位进行联系沟通,不断查找工作短板,进一步了优化法律援助工作举措。在综合财政和民政部门会办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法律援助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民心工程,我们一直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宗旨,努力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为了让基层群众更好地获得法律援助,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大力提升法律援助智能化水平。已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工作站配备人工智能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69台,引导群众优先选择智能服务机满足法律服务需求。同时,进一步完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公共法律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互联互通,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可及性与多样性,为群众提供实时在线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二是全面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全流程网办。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与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的数据互通、实时交互和深度融合,实现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零跑腿”,线上办事从“可办”向“好办、快办”的转变。三是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机制。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行政诉讼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因经济困难或诉讼实施能力较差的当事人全部纳入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二、关于法律援助“刑重民轻”现象严重的问题

当前,法律援助工作主要有两方面任务,一是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二是贯彻《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要求,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及值班律师工作,发挥刑事法律援助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中的作用。2020年,全市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146件(其中申请类83件,通知类4063件),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2182件(均为申请类)。从受案数看,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比例为1:2左右,但从申请类法律援助数看,刑事案件申请数远远小于民事案件。在保障法律援助两方面工作任务的同时,我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推行了法律援助“扩面降槛”工作。一是围绕促进解决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办理了劳动争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疗等领域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重点开展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将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了我市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有效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二是在推行全市受理审批一体化的基础上,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调整为城乡统一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00的水平,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到了低收入群体。

三、关于援助机构人员不足、稳定性差的问题

当前,全市共有法律援助机构10个,其中行政性质的有6个,事业性质的有4个,管理机构与援助机构合署办公的有4个(分别为市本级、椒江、临海、天台)。共有工作人员57名,其中在编人员36名,其他工作人员2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29名,具有法律援助律师证17人。全市已初步建立了以司法行政机关对其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上一级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对下一级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指导、检查的监管框架。但是由于编制和机构限制,编制部门在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多为挂靠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相关科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在发挥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和指导作用方面还有待提升。针对我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专业化能力有待提升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我局一方面完善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专门开展了全市司法行政人员执法能力提升活动,并出台措施对在编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行了激励;另一方面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力度,通过加强招募律师的经费保障,延长招募律师的服务年限,保证了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

四、关于社会律师办理援助案件热情低的问题

近几年,我局致力提升社会律师办理援助案件热情,着重开展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在2020年,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均联合财政部门制定出台了《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保障,并大幅度提高办案经费,最高增幅达80%。同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还建立了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培树法援精神。深入推进法律援助“锤铁行动计划”,先后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赴重庆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举办了十公里毅行、马拉松团队跑、志愿者誓词撰写及宣誓等文化拓展活动,积极培树了“奉献、执着、专业、尽职”的台州法援精神。三是组建专业化团队。通过公开招募,建立了包括665人的全市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册,并根据志愿者的执业特长和意愿分门别类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团”“重特大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团”等6个专业团队,变过去的被动指派为现在的主动参与,增强了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能动性和专业性。四是强化案件质量提升。按照“谁指派、谁监管”的原则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逐步做到全程留痕、规范透明。同时健全完善“一案一评”和“交叉互评”工作机制,针对评查发现办案质量不高、评分不及格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我局通报至市律师协会,对相关律所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进行一票否决。相关措施实施以来,社会律师办理援助案件热情得到了明显增长,法律援助案件群众满意度从原先的92%提升到了98%。

感谢您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赖  斌

联系电话:88530819、13357618989    邮  编:318000

地址:台州市东环大道321-325号(台州市农业局大楼朝东临街一楼)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台州市司法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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