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
索引号: 002668135/2021-92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6-28
台州市司法局关于市人大五届六次会议第仙18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9-13 16: 26 浏览次数:

陈鑫松代表:

您在台州市人大五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司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议》(第仙18号)已收悉。在综合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会办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

近年来,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快速发展,司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逐年增加,我局对全市司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一直坚持管理、服务、提升“三个一齐抓”的总体思路,加快树立司法行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领头羊的作用,加速构建司法行业从业人员和从业机构的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全力提升司法行业整体的竞争力,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一、全市司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一)公证队伍建设情况

截至当前,全市共有8家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50名,公证员助理58名。

(二)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情况

截至当前,全市共有4家司法鉴定机构(含中心)及2家分支机构,共有专兼职司法鉴定人56人,鉴定人助理18人。

(三)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截至当前,全市共有133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202人。

二、全市司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情况

市级层面:2018年,我局出台了《台州市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信用监管和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台司〔2018〕145号)以及《台州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监管和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台司〔2018〕144号)文件,收集行业信用信息,建立机构和个人的诚信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公示行业黑红名单,旨在不断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有序开展行业信用监管和等级评定,树立优良行风。但是2020年底,根据市信用办要求,认为以上两个文件缺乏上位法律依据,已自行予以清理。

省级层面:浙江省司法厅出台了《浙江省法律服务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法律服务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主要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案件质量、遵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情况、奖惩记录、公益活动、专业能力、党建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价。目前该办法正在试行中,今年将正式施行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细则。

三、完善法律服务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其他举措

一是开展诚信评价工作。根据司法部网信办、司法部律工局、全国律协《关于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拟建立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对律师和律所的诚信信息进行全面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没有公示的律师、律师事务所等问题,确保诚信信息实时、准确、完整,为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奠定基础。

二是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结合实际,对全市司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司法从业人员参与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线上宣讲;深入查摆问题,按照突出问题查摆重点,要求各司法从业单位从政治站位、管理机制、执业纪律等三方面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明确整改方向。活动开展以来,共走访司法从业单位30家,征集到问题17个、意见和建议20条。

三是深化纪律惩戒工作。严格监督要求,筑牢管理篱笆,组织对司法从业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坚持“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的工作原则,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纪律与惩戒工作。今年全市共受理投诉案件25件,其中行业处分7件,行政处罚2件,协会和解1件,责令重新调查1件,不予支持2件,已全部办结。

感谢您对我市司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赖 斌

联系电话:88530819、13357618989    邮  编:318000

地址:台州市东环大道321-325号(台州市农业局大楼朝东临街一楼)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台州市司法局   

2021年6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