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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135/2021-92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6-07
台州市司法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温第29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9-13 16: 18 浏览次数:

庄爱琴代表:

您在台州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的建议》(温第29号)收悉。在综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会办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

1.在市级及县级政府层面,建议增加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的问题。市级层面,2018年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中,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台州市机构改革方案》(浙委办发[2018]94号)明确将市司法局和原市法制办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原市法制办11名党政群行政编制及相关人员整合划入市司法局管理。2019年,经报中央编办确认,原法制办使用的11名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相应调整为市司法局的政法专项编制。县级层面,各县(市、区)在机构改革中均将司法部门与原法制部门的职责进行整合,人员编制也相应划转到位。同时,司法所的人员编制为司法行政专项编制,由中央及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分配下达,在各地司法部门总编制数内统一核定,我们将积极向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争取人员编制。

2.在乡镇(街道)层面,建议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激励机制的问题。去年开始,我市围绕解决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和乡镇(街道)法治队伍建设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举措。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意见》,指导县(市、区)明确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核事项范围、审核工作主体,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将党政决策、部分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以及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纳入审查范围。由县(市、区)司法局指导辖区内乡镇(街道)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明确合法性审查事项的提起、流转、审查、报批等程序规范。基本形成了全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把合法性审查意见作为乡镇(街道)决策部署的重要依据和考量。二是深化督查考核。建立考评机制,将《关于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台州(政府)建设考核和2021年法治督察计划。建立法治乡镇(街道)建设暨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月报机制,开展交叉检查,建立不定期通报机制。通过督查考核倒逼乡镇(街道)干部“法在事先”的理念。三是强化力量保障。加强业务指导。编写《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手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务问答》,下发到各县(市、区)。推进三级联审工作机制。升级全市法律事务审查系统,为全面实现市县乡三级之间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审查信息共享,为九个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和129个乡镇(街道)开通账号。充分借助外力。注重发挥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方面的作用,让法律顾问对乡镇(街道)制定文件、作出决策和执法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四是开展人员培训。举办全市司法所长队伍教育整顿集训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班,邀请合法性审查领域的专家教授来授课,给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人员和司法所长讲授合法性审查方面的理论和实务,提高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为合法性审查工作实践提供指导。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队伍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乡镇(街道)干部法治意识。通过督查考核倒逼法治意识提高。继续借助法治台州(政府)建设考评机制和法治督察计划,提高考核比重,加大督查力度,助力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将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二是继续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力量配备。我市将统筹优化公务员考录,加强全市公务员队伍分析排摸,在省招录政策框架内,突出基层导向和专业导向,进一步研究改进招录条件设置,分级分层逐步改善专业结构,法律专业招录比例适当向基层倾斜,充实基层法治人才队伍。目前我市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中,共有全日制法学类专业6274人,占比达21.1%,专业人数排名第一,相关人才储备较为充足。三是发挥乡镇(街道)自身的能动性,调动工作人员的内在积极性。各乡镇(街道)科学合理统筹使用现有编制资源,切实保障基层法制工作力量。鼓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增加法治人才数,依靠自身力量加强法治力量配备。持续加大乡镇(街道)法治培训力度。

3.在部门单位层面,建议优化法制工作人员配置。一是强化干部学法用法。今年省组部专门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的通知》(浙组通〔2021〕7号),要求全省公务员对包括2020年以来中央和我省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和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学习。市级层面,我市于2017年启动“学法用法三年轮训”,2019年依托台州网络学习城,专门搭建覆盖全市公务员的台州市公务员网络学院,平台设置相关政策法规专栏,采取网络课堂的形式供全市公务员选学并组织测试,加强各级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法制队伍力量。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中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均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原则上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同时,每年组织市直各重要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制度,形成长效的法律顾问参与、考核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制保障。三是强化数字化法治运用。进一步升级完善全市法律事务审查系统,全面实现市县乡三级之间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信息共享。通过在系统中查看各地审查的文件,学习交流,逐步提高审查人员的能力水平,加强审查力量,并将法律事务审查系统的使用情况纳入2021年法治政府考核指标。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杨  璐

联系电话:88603586         邮  编:318000

台州市司法局     

2021 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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