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194/2021-899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08 |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1-07-08 12: 35 | 浏览次数: |
尤加标、王萍、冯雅琳等三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要求对台州市区公交发展专项资金市区分摊比例进行调整的建议》(第黄2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公交运行基本情况
2014年市区公交一体化改革以来,我市公交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公交出行分担率从5.2%提升至20%(2019年),年均增长率超过30%,增幅居全省前列。公交运营规模不断扩大,车辆从849辆增至1408辆,年运营里程从5300万公里增至7300万公里。但同时,公交运行的亏损情况也日渐突出,2020年,巴士公司运营成本4.62亿元,经营收入0.76亿元(2019年为1.29亿元),财政补助资金共计2.89亿元(其中公交发展专项2.49亿元,各类油价补贴0.4亿元),亏损缺口达0.97亿元。
二、公交补贴政策调整情况
(一)原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
目前实施的台州市区公交补贴政策,明确补贴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政策性补贴,含购置新能源汽车补贴,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免费换乘补贴等,按公司股份(目前是市本级与四区各20%)分摊;另一部分是运营亏损补贴,以规制办法计算的公司运营成本减经营收入减政策性补贴的差额,按各区实际运营里程分摊。以2020年为例,两者各占50%左右,黄岩区承担政策性补贴的20%,为3011万元,承担运营亏损补贴的30.22%,为4819万元。该补贴办法存在以下问题:
1.根据现行的成本规制管理办法测算的公交成本与目前公交实际运营成本的差距较大。2015年制定的成本规制办法中明确的人工成本、人车比等指标均按公交一体化前相关指标按固定比例增长(如驾驶员工资,按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长率),在执行过程中,因基数过低,巴士公司以低薪无法招聘到驾驶员,驾驶员和管理人员流动性很大。因此巴士公司通过2016年、2017年突破文件规定的增长比例,逐步将工资水平与我市社平工资挂钩,达到稳定驾驶员和管理人员队伍的目的,但相关成本规制方案未及时调整,财政部门只能按现有成本规制方案测算的成本进行补贴,两者的差距与年俱增,造成目前巴士公司资不抵债。
2.不能体现各区购买公交服务的主体地位。50%左右的补贴金额按股份平均承担,吃了大锅饭,影响各区对线路运行绩效管理的积极性。
3.很难提高巴士公司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因为巴士公司的公益属性,名义上的兜底,实际上的定额补助,不足通过贷款解决现金流不足问题的补助模式,会导致国企行政化问题,很难激发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和主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二)新的成本规制办法和政府购买服务办法的特点
因疫情影响,巴士公司的亏损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推动公交公共服务的正常提供,我们启动了新一轮的成本规制和政府购买服务办法。新办法的特点如下:
1.突出购买服务理念,激发各区交通、财政部门加强线路绩效管理的积极性。新制度提出与线路挂钩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政府以购买线路运行的长度作为支付公交补贴资金的依据。一是资金核定:根据核定运营单位成本、核定运营总里程、票款收入进行计算。
核定公式为:购买所需资金=核定运营单位成本×核定运营总里程-Σ公交票款收入
二是分担机制: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区内运营的公交线路由所在区财政承担;跨区运营和延伸至市区外的线路由市级财政承担20%(建议),线路所在区按里程数占比承担80%(建议)。
按照新办法,黄岩区承担的公交发展专项资金,是和区内运营线路总里程相关,需要区交通和财政两部门根据地方财力和实际需求作进一步的规划或调整。
2.通过制度设计,激发巴士公司增收节支积极性。巴士公司如果减少成本支出,所得收益可用于适当增加公司人员收入(工资总额受国资委监管)或用于公司其他建设等;如果发生超支,不得再通过新增贷款解决,由巴士公司压缩其他成本平衡。另外,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运营收入如大幅增长,给予公司人员部分奖励,用机制提高司乘人员服务质量。
三、购买跨区公交线路产生的亏损市区分摊比例建议
目前,市财政、市交通建议跨区运营和延伸至市区外的线路由市级财政承担20%。我们将根据各位代表的要求做适当调整,但具体比例目前无法明确。主要原因是台州站建成后,近期市区将实行新的规划公交线网,公交线路面临大幅调整,各区也会根据需求和财力情况对线路运行提出新的意见,市交通、财政部门将联合根据调整完毕后的行驶里程以及市级财力作出测算,进一步明确跨区公交线路产生的亏损市区的分摊比例。
四、提高公交集团的自身造血功能,反哺公交运行
2019年,市委市政府开展市属企业整合重组,并印发《台州市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台市委办发〔2019〕21 号),明确各市属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市国资委也在2020年核定了各市属企业的主业,市公交集团是公益性事业为主的国有企业。目前,市公交集团和市交投集团主业和职责明确,管理体制和业务内容也很难兼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公交集团的公益事业,书记、市长今年都对公交集团面临的问题进行批示,市区各部门将进一步推动市公交集团除巴士公司之外的其他子公司加快市场化转型。助力场站公司参与以TOD为导向的文旅康养等市场化项目,如已在建的东平路TOD项目等,以竞争类子公司的盈利来反哺公益类公交巴士公司。
感谢你们对市财政局工作和公交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翁庆华
联系电话:0576-88205208 邮 编:318000
台州市财政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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