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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2 |
信息来源: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 | 发布时间: 2021- 07- 12 09: 27 | 浏览次数: |
沿海各县(市、区)渔业主管局:
现将《台州市渔业安全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转发于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下星期一(6月7日)下午下班前加盖公章报市局文书室。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
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台州市渔业安全系统治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渔业安全是平安台州“九连创夺金鼎”的重要领域,围绕涉海涉渔“遏重大”攻坚整治的目标要求,刘小涛副省长在台州调研期间提出的抓住“四大关键”、抓好“七大问题”等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渔业船员持证、异地挂靠整治、老旧渔船治理等重点问题,突出隐患整治、突出要素管控、突出整体提升、突出执法监督、突出责任落实,努力实现系统治理、精密智控、本质安全。现提出台州市渔业安全系统治理工作方案。
一、关于隐患排查整治问题
工作目标:围绕碰撞、火灾、自沉、风灾等重点事故类型,全面开展渔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6月底前实现渔船排查覆盖率100%,8月底前实现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工作要求:
1.船东船长6月底前开展渔船安全隐患自查,8月底前落实隐患整改。每次出航前必须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严防“带病出海”。
2.渔业公司、渔业乡镇对渔船隐患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持证情况、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信号设备、通导设备等,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建立“一船一档”,落实闭环管理。
3.渔船检验主管部门负责渔船稳性、结构水密性、舱底水系统、涉氨冷藏船特种设备等专业性隐患排查,指定渔船检验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负责实施。
4.渔业主管部门对船东船长、渔业公司、渔业乡镇等排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一律予以通报并倒查责任,一律列入重点“挂牌督办”。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渔船,一律停航、一律不得出海。
5.全面开展“百船示范、千船整治”工程,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
二、关于渔业船员持证问题
工作目标:我市海洋渔船4647艘,已培训职务船员2.1万人,应配职务船员1.65万人(实际上船仅0.94万人),缺配0.71万人;普通船员4.5万人,已持证约2万人,未持证约2.5万人。2021年职务船员培训4880人(椒江300人、路桥260人、临海420人、温岭3500人、玉环280人、三门120人),普通船员培训X人(椒江X人、路桥X人、临海X人、温岭X人、玉环X人、三门X人)。通过2年努力,实现职务船员配备率100%,普通船员持证率100%。
工作要求:
(一)创新考培模式
1.明确过渡期船员配备标准(过渡期2年[2021—2022年])。过渡期内所有渔船船长、轮机长必须配备到位,其他轮机人员可按标准减少1人;其他职务船员可降低1个等级配备(如二级船副、二级管轮可用助理船副、助理管轮代替)。2021年开捕前普通船员持证率必须达80%以上,到2022年开捕前普通船员持证率必须达100%。
2.优化考试方式。推进助理级职务船员考试改革,对于实际在渔船工作2年以上但未取得普通船员证书的,通过补训补考获普通船员证书后,直接考取助理级职务船员证书。对年满50周岁的渔民在全程参与培训、实操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可通过笔试等方式予以换发证书。
3.推进培训点建设。2021年10月底前县级培训点全覆盖,加强现有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广普通船员“线上”培训,缩短培训时间,确保普通船员“随到随培”,实现船员培训提质扩面。协调增设职业院校培训点,拓展培训渠道。
(二)落实监管措施
1.严格船员报备。船东船长在开捕前30日向渔业公司、渔业主管局报备职务船员配备情况,如有临时变更的,应当及时报备。开捕后,船东船长应当在每航次出港前24小时报告,回港前12小时报告。
2.强化精密智控。各地应急处置指挥中心通过进出港报告系统,严格审查进出港报告人员持证情况,如发现“人证不符”、未持证或证书配备未达到要求的,立刻通知返港并通报执法部门。推进“三合一”终端配备,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证比对等方式结合进出港报告,严查“人证不符”现象。
3.强化执法检查。开捕前,各地渔港管理站必须对港内渔船进行登临检查,对不符合船员配备要求的一律停航,待符合配备要求后允许出港。开捕后,严查重点渔船,如涉氨冷藏船、10人以上渔船有针对性的开展海上执法检查,对“人证不符”、未持证上岗等行为,一律暂扣违规船员证书、一律责令返港停航。
4.充分发挥渔业互保作用。全面落实雇主保险实名制,对船员未持相应证书上岗的,如发生意外伤亡,加大扣减力度。
5.探索建立船员劳动力市场。积极引进长江沿岸渔民来我市从业,在温岭、临海、玉环等地设立渔业劳动力市场,解决船员供给不足的问题。
三、关于异地挂靠整治问题
工作目标:全市异地挂靠渔船950艘(椒江347艘、路桥91艘、临海55艘、温岭195艘、玉环71艘、三门107艘、市本级84艘),6月底前,完成可直接转籍渔船“清零”。9月15日前,实现全市省内挂靠渔船“清零”。2021年底前,理顺挂靠渔船管理关系,压实渔船管理责任,消除挂靠渔船监管盲区,健全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长效机制,提升渔船本质安全水平。
工作要求:
1.对各类证书齐全、有效且“证业相符”“船证相符”的挂靠渔船,在6月30日前直接办理渔船过户手续。
2.对证书不齐全、无效或“证业不符”、“船证不符”等挂靠渔船,由现船籍港地按照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后,在伏休开捕前办理渔船过户手续。
3.对已享受过标准化更新建造资金补助的挂靠渔船,按照资金补助政策相关要求,由现船籍港地责令渔船船东退回补助资金后,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或签订“转出地主管局、转入地主管局、持证人、实际所有人”四方协议,满5年后办理转籍过户手续,视同异地挂靠“清零”。
4.对整治期限到达后,确实因国家政策等原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挂靠渔船,按现船籍港管辖,不再作为挂靠渔船整治,并列入减船转产政策对象予以淘汰。
5.对整改不到位而无法办理转籍手续的挂靠渔船,一律不予办理渔船证书年度审验、暂缓发放年度相关补助资金。
6.将异地挂靠整治完成情况,作为评选“五星船长”“五好渔业乡镇”“十优公司”“百船示范”“渔政铁军”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未按时“清零”的,不得评为“一打三整治”与渔业安全先进单位,并进行责任倒查。
7.加强长效管控。强化渔船交易与捕捞许可管理,对私下买卖、以船籍港地户籍人名义注册登记等行为,一律扣证停航,坚决杜绝新增异地挂靠渔船。健全船籍港地与靠泊港地共管机制,严防渔船失管、漏管。
四、关于老旧渔船治理问题
工作目标:全市共有老旧渔船464艘(椒江X艘、路桥X艘、临海X艘、温岭X艘、玉环X艘、三门X艘、市本级X艘)。通过老旧渔船治理,确保老旧渔船有效管控、安全适航,年内减少现有老旧渔船数20%,实现2年内减少现有老旧渔船总数80%的目标。
工作要求:
1.停航一批。对职务船员配备不到位、船员无证上岗、进出港报告不实或其他安全隐患等老旧渔船,一律停航整顿。
2.淘汰一批。严格落实上排检验,强化船东、公司、船厂三级报检要求,对现有老旧渔船一律按换证检验标准执行且检验周期减半,不符合检验标准的予以淘汰。
3.转产一批。充分运用油补资金县级统筹,制定转产转业政策,按时完成转产转业目标任务。
4.更新一批。对传统生计渔民,通过优先发放老旧渔船更新补助资金等方式,完成更新改造。
5.提升一批。深入实施清洁渔船行动,县级政府制定出台政策,改造提升存量老旧渔船50%以上。
五、关于渔业管理体系建设问题
工作目标:全市共有渔业乡镇28个,渔港管理站17个,渔业公司68家,海洋渔船4647艘。通过打造“五星船长”“五好渔业乡镇”“五佳管理站”“十优公司”“百船示范”“渔政铁军”等台州特色渔业安全6大品牌,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依港管理责任、协管责任、监管责任,构建渔船安全管理体系。
工作要求:
1.创建“五星船长”。制定“五星船长”评定标准,采取渔业公司推荐、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渔业主管局复核,报市级渔业主管局批准;并定期复评,建立进出机制。给予“五星船长”通报表彰,优先安排渔运船配额、入渔特许证等优惠政策。
2.创建“五好渔业乡镇”。明确创建标准、验收程序,实行动态管理,2021年沿海各县(市、区)至少创成1个渔业乡镇(街道);2022年沿海乡镇(街道)创成“五好渔业乡镇”50%以上,实现“伏休无违规、滩涂无违禁、渔船无违建、陆上无违禁渔获物、渔业安全无事故”。将“五好渔业乡镇”创建作为“一打三整治”和“海上渔船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进行通报表彰。
3.创建“五佳管理站”。坚持以“港长制”为统领,建立健全驻港管理、规划建设、港章制度、安全监管、生态环保等工作体系,全面开展渔港管理站示范创建。建立“五佳”渔港管理站动态复评机制,将“五佳管理站”创建作为“一打三整治”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进行通报表彰。
4.创建“十优公司”。明确公司建设、日常工作、管理绩效等考评标准,经公司申报、乡镇推荐、县级渔业主管局审核、市级渔业主管局审定。建立动态进出机制,全市创成10家十优渔业公司。对入选“十优公司”的,作为年度考核、等级评定、奖励补助的重要依据,并予以通报表彰。
5.创建“百船示范”。坚持示范引领,制定创建方案、明确示范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打造安全、智慧、绿色、整洁、守法的百艘示范性渔船。
6.锻造“渔政铁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安全管理、渔业执法、渔船检验、应急指挥、疫情防控等一线培育、挖掘先进典型,评选全市“渔政铁军”先进个人20个、先进集体5个,致力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敢于担当、廉政为民”的渔政铁军。
六、关于渔船精密智控问题
工作目标:坚持系统思维、数字思维,实施渔船精密智控能力建设工程,建成“一库三网一平台”,打造“船家福”海上安全场景,全面推进渔船船载数字化改造,增强对渔船安全管理的基础支撑作用。
工作要求:
1.强化项目建设。2021年开捕前完成905艘大型渔船卫星宽带网和安全生产预警网建设,年内建成6座智慧渔港。2022年完成全市大型渔船能力建设,开展进出港报告身份认证和人脸识别终端等试点,创新解决船岸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进出港报告真实性及渔船自主预警难等问题,基本实现海上微信、图片、小视频通信畅通。
2.加快迭代升级。依托“船港通”,融合公安、海事、交通、卫健等部门涉渔数据,打通“船港通”与“台海天网”“海上飞虎队”等系统间的数据壁垒,打造“船家福”多跨场景应用,7月底前在浙政钉上线,提高海上预警研判、网格管理、动态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海陆互联“全覆盖”、风险防控“全智能”、渔船监管“全闭环”、管理服务“全链接”。
3.突出动态干预。通过渔船精密智控能力建设,加强渔船进出港报告内容的系统核实,特别是渔船穿越商船航道时的船位监测和动态干预,落实渔船在线、编组作业、进出港报告、敏感水域管控及恶劣天气等的预警提示。
4.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涉海涉渔部门应急指挥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安全记分机制、案件互送机制、闭环管控机制与线上线下联管机制。
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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