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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农膜回收再利用体系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台州市政协办 发布时间: 2021-02-08 09: 32 浏览次数:

农膜是现代农业增产增收的重要物资,随着使用量的不断增加,废弃农膜也逐年递增。废弃农膜残留在田间地头,影响土壤结构和村容村貌,严重威胁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台州的农用地膜回收过程主要有由以下几个主体组成,并形成了较为良性的循环机制:农膜使用者在农业生产周期结束后将田间农膜收集,农膜回收流动商贩或废旧物品回收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收购,再卖给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进行塑料造粒再利用。但在实际调研中,台州的农用地膜回收率远低于其它农膜。主要原因如下:

一、废旧地膜捡取难度大、成本高,且拾取不完全。农业生产中,厚度较薄的农用地膜经过一轮生产周期后,往往破碎较多,难以捡取,人工回收成本较高。例如大白菜生产中地膜覆盖后回收需要0.33工/亩,按照女工135元/工的成本,每亩至少需45元。机械捡取农膜的可行性也较低:一方面,现行的机械回收农膜夹杂率较高,即便机械回收后,仍需大量人工进行捡拾;另一方面,台州土壤湿度和黏性较大,一般的机械也难以解决地膜与土壤分离问题。

二、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再利用成本过高,回收渠道受阻。由于废旧地膜容易夹杂着较多的泥土和秸秆等杂物,废旧塑料加工企业需要较大的场地进行清洗,增加了企业的环保要求和场地租赁成本。据调研,椒江目前的清洗场地租赁费用需要35元/平方/月,3亩的场地每年需要花费约84万元,远远超出回收加工企业的再造粒收益。因此即使农业生产主体并不对这些地膜进行收费,流动回收商贩也只能少量回收夹杂在相对干净薄膜中销售,因为加工企业往往拒收这些地膜。此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并不接收废旧农膜,导致部分地膜在田间堆积,生产主体只能选择焚烧处理,影响环境。

三、农用地膜回收利用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社会化服务体系欠缺。农用地膜回收利用是利国利民的社会性事业,具有很强的公益属性。2020年9月1日施行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规定农用薄膜回收实行政府扶持、多方参与的原则,各地要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回收农用薄膜。但目前我市并没有实质性、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措施,缺乏针对农膜使用者、回收个体和再利用企业等参与回收处理的有效激励机制。

因此建议建立农膜回收再利用体系,变废为宝,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一、提高农膜拾取回收水平。加大宣传,提高农民绿色环保意识,使农民充分认识到废旧农膜遗弃在土壤中,会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作物生产造成严重危害,提高废旧农膜回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杜绝0.01毫米以下厚度地膜的销售使用,出台经济刺激政策,鼓励农业生产主体使用高质量农膜,并及时对地膜进行拾取回收。对于设施蔬菜瓜果生产主体,提倡将大棚保温薄膜等高强度农膜次年作为地膜进行二次利用。加强全生物降解薄膜的推广力度,避免聚乙烯地膜拾取不完全造成土壤中地膜积累问题。

二、降低回收加工企业农膜再利用成本。《农膜薄膜管理办法》支持废旧农用薄膜再利用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用地、用电、用水、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在目前废旧农膜再利用循环体系中,地膜回收加工再利用是瓶颈问题,急需出台降低企业废旧农膜清洗场地运行成本的扶持政策,同时支持企业改进工艺减少对清洗场地的需求。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业也应当依法做好回收再利用厂区和周边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三、建立农膜回收信息服务平台及经济补偿体系。建立政府、企业、回收个体户和农户之间关于农膜回收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扶持从事废旧农用薄膜再利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农膜回收服务信息平台,为回收企业、废旧农膜流动回收商贩和农户提供对接服务和实时市场信息,为政府出台农膜回收经济补偿提供依据,形成完整、高效的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同时也可以为其它废旧塑料回收提供服务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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