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733/2021-948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31 |
【政策问答】《台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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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州市教育局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了便于大家更好了解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现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作一解答。 一、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方案? 答:主要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相关政策,解决家长接送难、看护难的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也为了发挥学校育人的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具体来说,有以下四点理由: 一是落实“双减”政策。积极响应国家“双减”政策,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将学生的学习更好地回归校园。 二是解决家长实际困难。缓解家长接送难、看护难的问题,为家长提供便利,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 三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四是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将学校打造成为学生学习和成长的乐园,发挥学校育人的主阵地作用。 二、课后服务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等。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放学后托管服务。提供看护、指导完成作业、个别辅导答疑等服务,并根据学生需求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二是初中晚自习服务。提供学生自主学习的场地和条件,开展自习指导,包括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自主复习预习、自主阅读学习,教师答疑辅导等。学校可以配套提供晚餐服务。 三是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之江汇”“括苍云”等线上教育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涵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及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并开展线上答疑解惑服务。 四是暑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并根据学生实际,提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生涯规划、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暑期作业答疑等个性化服务。 三、课后服务的时间是怎样的? 答:四类服务的具体时间如下: 1.放学后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期间学校正常放学后至本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每天至少2个小时。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初中晚自习服务:非寄宿制初中不得晚于20:30,寄宿制初中应在熄灯时间前1.5小时结束。 3.线上免费学习服务: 充分利用“之江汇”“括苍云”等线上教育平台,完善“市-县-校”数字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免费向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学段的学习资源寄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小学4-6年级每天不超过30分钟,初中不超过1小时。 4.暑期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本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上下班时间,具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一校一案”原则审核确定。 四、课后服务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托管主体)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托管主体)同意并公示,确定学生名单。学校(托管主体)与家长签订托管相关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放学后托管。 五、课后服务的模式是怎样的? 答:课后服务的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以学校服务为主。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课后服务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组织,由学校教职工直接管理或由学校统筹所在镇、街道(社区)社会资源,与志愿者团体、家长委员会等共同开展托管服务。课后服务根据实际人数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暑期托管还可以跨校区组班。放学后晚托班至少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服务;暑期托管班要以师生比1:10配备(不含试点学校负责人),每班至少配备1名班主任1名辅导教师(均为在职教师)、2名志愿服务者(由家委会成员或其他招募人员组成)。 2.以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为辅。各地各校要发挥好当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官、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乡村文化礼堂、村(社区)儿童之家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作用,根据就近就便原则拓宽服务渠道,整合服务力量,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3.以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为补充。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各地要科学设定准入条件,遴选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并形成“白名单”供学校选用。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白名单”范围内选择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各地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教育培训机构,及时清理出“白名单”,并拉入“黑名单”。 六、课后服务是自愿参加的吗? 答: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学生和家长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参加。学校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同时,学校要充分考虑各类学生的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课后服务需求。 七、课后服务是否收费,如何收费? 答:学校场所及设施要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财政资金开办的线上学习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地方政府确定后施行。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减免课后服务费。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暑期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 八、教师如何参与课后服务? 答:学校会鼓励和支持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同时,学校也会兼顾教师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合理安排教师参加课后服务,不得强制教师参加或摊派任务。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实绩应作为评先评优和内部分配的重要参考。 九、如何确保课后服务安全开展? 答:学校会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制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具体措施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制。明确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有人负责学生的安全。 二是制定应急预案措施。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落实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落实校方责任保险。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应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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