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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063/2021-944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1-10-12
《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1-12-03 08: 56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目 录

一、规划编制背景、规划范围及定位........................................................................1

(一) 规划编制背景.......................................................................................... 1

(二) 规划范围及定位...................................................................................... 2

二、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3

(一) 规划编制组织体系.................................................................................. 3

(二) 规划编制过程.......................................................................................... 3

(三) 规划综合研究开展情况.......................................................................... 4

(四) 规划征求意见情况.................................................................................. 5

(五) 规划论证情况.......................................................................................... 5

三、规划总体思路及编制依据....................................................................................6

(一) 规划总体思路.......................................................................................... 6

(二) 规划编制主要依据.................................................................................. 7

四、规划成果形式与文本主要内容............................................................................9

(一) 成果形式.................................................................................................. 9

(二) 规划重点行动与工程经费计算依据...................................................... 9

五、规划基数及“三区一点”修订说明....................................................................9

(一) 规划基数说明.......................................................................................... 9

(二) 地质灾害易发区修订情况.................................................................... 10

(三)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修订情况............................................................ 11

(四) 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修订情况............................................................ 11

(五) 地质灾害隐患点修订情况.................................................................... 12

(六) 地质灾害防治区县(市、区) 及重点乡镇(街道) 的确定................12

六、规划目标任务、重点指标的确定及分解落实情况..........................................13

(一) 规划目标任务的确定............................................................................ 13

(二) 规划重点指标的确定............................................................................ 13

(三) 规划任务、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 14

七、规划名称及内容的补充说明..............................................................................14

附表

附表一   规划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修改情况说明表

附表二   规划论证意见及采纳修改情况说明表

附表三  送审意见及采纳修改情况说明表

一、规划编制背景、规划范围及定位

(一) 规划编制背景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  列重要论述。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  升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等明确要求。

“十三五”以来,各地充分利用基于星载平台、航空平台、地 面平台的“空天地一体化”多源立体观测体系,开展多方法、分层 次、多尺度综合遥感调查,全面开展高、中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早 期识别和地面验证。研发并大力推广突发性地质灾害普适性专业监 测预警设备,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数字化改革,注重“人防 +技防”结合,为新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引了方向。加快推进 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逐步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 探索总结双控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和技术方法。

台州市地貌类型多样,地质构造复杂,梅汛期降雨丰沛,台风  影响频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 平原区厚层软土广布,地  面沉降易发区占陆域的 20.76%。“十三五”时期,全市上下坚持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谋划推进了一系列地质  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大幅减少,成  效显著。但地质灾害防治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面对新时期的新  形势、新要求,要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  工作,为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断推进我市地质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  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生态文明建设工  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  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  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 《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开展《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编制工作。

(二) 规划范围及定位

本规划所指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 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 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规划是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规划范围为台州市全域,是规范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 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开展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在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体系中,市级规划起承上启下 的作用,负责落实省级规划部署要求,将省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分解到区县(市),确定重点防治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任务部署安排,并对县级规划提出指导性意见和约束性要 求。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期为 2021 年至 2025 年。

二、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

(一) 规划编制组织体系

规划编制按照前期准备、综合研究、规划大纲及规划成果编制、 规划征求意见、论证、送审与报批的流程开展。

2020 年 12 月,通过公开招投标,受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委托,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次规划编制任 务,任务起止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 同月,成立了 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规划编制组,明确了综合研究内容和分工 安排,制定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市、县 级资规部门和相应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单位共同参与了规划编制工 作。规划编制实行编制进度月报以及阶段成果大会研讨制度,成立 了市、县级规划编制组联合工作群,及时开展沟通协调,确保省、市、县三级规划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位。

(二) 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于 2021 年 3 月形成规划大纲,2021 年 5 月形成规划 初稿; 经多次研讨以及内部初审于 6 月上旬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6 月底完成意见征求,7 月上旬完成规划论证稿; 7 月底完成规划论 证、送审和报批发布。

规划编制流程图

(三) 规划综合研究开展情况

规划综合研究工作从 2020 年 12 月开始,通过需求调研、培训 交流、现场调查,在系统梳理分析“十三五”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 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国内外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经 验、规划计划,以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等基础上, 深入分析了台州市当前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短板,全面摸清地质灾害现状和工作需求,开展全市“十四五”期 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的建议研究,修订地质灾 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及重点乡镇(街道),开展“十四五”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必要性、可行性研究以及预算编制,为规划编制提供了扎实的基础资料。

(四) 规划征求意见情况

2021 年 6 月 28  日,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 向市地质灾害应急 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地质灾害防治工 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截至 2021 年 7 月 5  日共收 到反馈意见 5 份,建议 4 条。根据反馈意见,经充分研究,采纳相 关建议 3 条,并对所有采纳或不采纳的情形均一一进行了说明(详 见附表 1)。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反馈意见,逐一对规划文本及附表、

附图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论证稿。

(五) 规划论证情况

2021 年 7 月 20  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了浙江省内 的 5 名专家在台州对本规划进行了论证。参加会议的有台州市发改 委、交通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相关处室负责人,椒 江、路桥、黄岩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有关负责人。会议认真听取 了规划编制单位关于规划编制过程和内容的汇报,对规划文本和相 关附表、附图等成果进行了审查。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认为规划 在系统收集相关资料和调查分析基础上,全面总结了“十三五”地 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分析了面临形势,编制了台州市地质灾害防 治“十四五”规划综合研究报告。基础工作扎实,编制依据充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目标任务明确,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 区、风险防范区划定及防控措施基本符合实际,满足专项规划编制 要求。规划提出的强化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应急、综合治理、数智管理等体系建设符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提出的组织、监 督考核、经费和宣传等保障措施具体明确,措施有力,为规划的实 施奠定了基础,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论证。规划编制单位根据论证 会意见,逐一对规划文本及附表、附图等进行了修改完善(详见附表 2),形成了规划送审稿。

三、规划总体思路及编制依据

(一) 规划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等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  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  失”的总目标,坚持“四个宁可,三个不怕”防汛防台工作理念,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纠正和克服“四种错误思想”, 遵  循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以地质灾害风险识别、风险监测、风险预  警、风险控制为主线,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数字化改革,建  立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着力提升地质灾害“整体智治”能力,为“两个高水平”和“重要窗 口”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1 、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地质灾 害防治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 在首位,全面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整体提升综合防治能力,努 力把地质灾害威胁降到最低程度。

2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系统观念,深入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方位发展,聚焦防灾减灾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重点隐患、重点时段,注重防范化 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挑战,注重综合施策,源头降低风险。

3 、依法依规,合力防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 积极性,注重关 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提升基层风险防控能力, 提高多部门联合联动应对多灾种、灾害链能力,全面提升地质灾害 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4 、数字赋能,整体智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推动 常规方法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有 机融合,大力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数字化改革,加强支撑全流程 风险防控决策和管理能力保障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规划内容不仅包含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任务,还包含了地质勘 查相关内容,二者有机融合构成了调查监测体系、预警应急体系、综合治理体系、数智管理体系、防灾减灾体系等五大体系。

(二) 规划编制主要依据

规划编制主要依据以下法规、文件以及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

1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3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 作的意见》。

5 、《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6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7 、《浙江省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

8 、国家和浙江省、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9、《自然资源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 要的通知》。

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 的通知》 ;

11 、《台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

12 、《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 2020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 2021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地勘司《2021 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工作方案》。

13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4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 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

15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规 划纲要(2020—2035 年)》。

16 、《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7 、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18 、地质灾害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

四、规划成果形式与文本主要内容

( 一 )成果形式

《规划》 成果包括文本 1 册(含附图、附表)、编制说明 1 册、 综合研究报告 1 册和黄岩区附件(含附图、附表)。文本由现状与 形势、总体要求、加强地质灾害“三区一点”管理、强化地质灾害五大体系建设、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六个章节组成。

( 二 )规划重点行动与工程经费计算依据

规划重点行动与工程经费计算主要依据有:

1 、《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2020 年);

2 、《浙江省地质矿产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通 〔2012〕115 号);

3、《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民异地 搬迁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3〕373 号);

4 、《浙江省国土地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2015〕33 号)。

五、规划基数及“三区一点”修订说明

( 一 )规划基数说明

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地面沉降以及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监 测、综合治理等现状数据均以 2020 年底相关数据为基准,突发性 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以 2021 年汛期排查后数据 为基准。对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风 险等级及管理分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害程度分级、地质灾害防治 重点乡镇(街道) 按照相关最新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对地面沉降速率的说明。以往区域地面沉降一般指由于高强度 开采地下水引发的区域性地面沉降,与工程建设引发软土变形(工 程性地面沉降) 有所不同。由于现状地面沉降统计 口径原因,规划 目标年 8 毫米/年相关数值中,除了包括区域性地面沉降,实际还均 涉及了工程性地面沉降,与相关指标“区域地面沉降平均速率”涵义并不匹配。

( 二 )地质灾害易发区修订情况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由孕灾地质条件控制的可能发生地质灾   害的区域,分为高、中、低和不易发区。台州市主要包括滑坡、崩 塌、泥石流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及地面沉降缓变性地质灾害易发区。

1 、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修订情况

依据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及性质、地质构造等地质灾害形成 的地质环境条件和人为活动因素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根据各区县 (市) 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对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 区进行修订,全市现状突发性地质灾害高、 中、低易发区分别为 144.44、2501.35 和 3903.32 平方千米,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区,高、 低易发区较上轮规划分别减少 428.66 和 161.68 平方千米, 中易发区增加 27.05 平方千米。

2 、地面沉降易发区修订情况

台州市以往地面沉降易发区主要沿用《台州市地面沉降防治规 划(2011—2015)》。根据最新的《温黄平原地面沉降监测报告(2020 年)》及近年来基础性地质调查成果,对全市地面沉降易发区进行了评价修订(评价体系及方法参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B 33/T 881—2012)),利用工作区内收集的钻孔资料。评价结果与现 状实际地面沉降速率较大的地区分布较为吻合。并与“十三五”期 间《浙江省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工作方案》 中 台州市地面沉降易发区分布相比较,在地面沉降高、中易发区基本接近,低易发区有所扩大。

(三)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修订情况

依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结合不同区域社会经济重要性因素, 把地质灾害易发、人 口密集、社会经济财富集中、重要基础设施及国民经济发展工程活动强烈的区域和重要规划区作为地质灾害重    点防治区。台州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为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

本轮规划全市共划定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8 片,总面积 2644.75 平方千米; 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 5 片,总面积 794.36 平方千米。

较上轮规划,本轮规划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新增考虑了现状风险防范区密度及风险程度,总体区位分布变化不大。

(四) 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修订情况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地质灾害风险 防范区是指针对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损失存在中风险 以上的地质灾害风险区进行管理的特定区域。

本规划以 2021 年汛期排查后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数据为 基准,对风险防范区位置、范围和影响对象保持不变,根据我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相关技术要求对风险等级进行了修订,并根据 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分级表对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防范 区管理分类进行了修订。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管理分级 表,将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按影响人数及风险等级分为重点、次重点和一般防范区。

(五) 地质灾害隐患点修订情况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和地质灾害危害 程度分级相关技术要求,将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害等级进行了修订。

(六) 地质灾害防治区县(市、区) 及重点乡镇(街道) 的确定

地质灾害防治区县(市、区)、重点乡镇(街道) 的分级针对 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村庄(社区) 由县级规划予以确定。

1 、地质灾害防治区县(市、区) 的分级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黄岩区、临海 市、天台县、仙居县和三门县为台州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县(市、区),其他为一般防治县(市、区)。

2 、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街道) 的修订由于以往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街道) 的确定主要依据农村 山区地质灾害调查时地质灾害隐患点、不稳定斜坡的数量以及威胁 人 口,各地确定重点乡镇(街道) 的时间以及标准不一; 加上近年 来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的大力实施,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数量及其危害程度都有了很大变化,以往重点乡镇(街道) 清单已不能满足当前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形势要求。

台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具有较强的区域差异性,可分为地质环 境条件本底易发以及城镇周边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强度 大等两种情形造成的局部地质灾害多发、频发。为了较为客观恰当 反映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街道) 的分布,按照地质灾害风 险防控思路,综合考虑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级及其面积(反映地质环 境条件本底易发态势)、累计查明地质灾害(隐患) 和现状地质灾 害风险防范区数量及密度(兼顾局部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全市重新确定了 31 个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街道)

六、规划目标任务、重点指标的确定及分解落实情况

(一) 规划目标任务的确定

规划目标任务主要依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浙江省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 相关任务的要求,以及台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等工作的部署,在充分继承上一轮  规划成效及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结合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与需求确定。

(二) 规划重点指标的确定

规划重点指标主要依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十  四五”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 相关要求,结合台州市地质灾害防  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与需求,通过与上级规划与县级规划充分协调后  确定。

(三) 规划任务、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

规划各项任务及指标均符合《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 规划》《浙江省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 要求,并根据省、市、县相关任务分工分解落实到市级、县级规划。

七、规划名称及内容的补充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和签署的项目合同,规划原名称沿用上轮规划, 即《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根据 相关要求更改为《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内容与《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以及《浙   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 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 框架基本相同。主要差异在于本规划不仅   包含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任务,还包含了《浙江省地质勘查“十四   五”规划》 要求的相关内容。

鉴于本轮省级规划分别编制了《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 规划》 以及《浙江省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而市、县级规划   没有地质勘查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 规划》 较好地落实、融合了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勘查规划相关   任务要求,符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客观需   要以及相关文件要求。

附表一   规划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修改情况说明表

序号

单位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采纳与否情况说明

1

市委宣传部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2

市教育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3

市公安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4

市民政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5

市财政局

无意见

/

/

6

市建设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7

市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

/

8

市水利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9

市农业农村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10

市商务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11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无意见

/

/

序号

单位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采纳与否情况说明

12

市卫生健康委

无意见

/

/

13

市应急管理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14

市气象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15

台州电业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16

台州军分区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17

武警台州支队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18

市消防救援支队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19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椒江分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2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2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22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23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序号

单位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采纳与否情况说明

24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P5 页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精度不断提升中完成风险普查招投标工 作增加玉环。

已增加

玉环市清港镇台山村苔山南路 24 号风险防范区复核后威胁人

口为 5 人。

已修改

玉环市玉城街道中易发区面积为 2.94km2 、坎门街道 3.74km2。

已跟玉环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的易发区 面积保持一致。

附表 6 行政面积玉城街道      72.30km2 、坎门街道 25.80km2。

本次行政区面积来自玉环市统计年鉴。

25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26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27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

/

附表二   规划论证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表

序号

涉及内容

意见建议

是否采纳

采纳与否情况说明

1

总体建议

结合台州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相关规划,强化本地内容 和要求。(专家组: 姚洪华、张达政)

进一步细化落实,突出重点,强调台州 本地需求。

2

规划名称

建议规划名称改为《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专家组: 张达政)

规划编制说明文末专门对规划名称的 变更及内容做了特别说明。

3

经济社会发 展概况

补充台州市陆地面积和海岸线长度等数据。(专家组: 张玉 中)

已补充陆地面积为 9411 平方千米,海 岸线长度约 726 千米。

4

地质环境 背景

气象数据进行进一步的收集整理。(市气象局)

已对气象数据进行更新整理。

5

面临形势

面临的形势进行进一步修改,存在的问题可简化。(专家组: 张达政)

增加了城市运行安全等形势,存在的问 题作了适当的简化。

6

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和省级规划一模一样,建议中央层面略减一点,省 市要求写一点。(专家组: 张达政)

已增加台州市“十四五”规划指导思想的 内容。

7

总体目标

增加 2035 年远景目标。(专家组: 张达政)

已增加。

8

具体目标

重点指标体系中,区域地面沉降平均速率 2020 年现状要明  确,2025 年的目标为 8mm/年。(专家组: 邵再良、张玉中)

根据温黄平原地面沉降监测报告(2020 年),2020 年区域地面沉降平均速率为 8mm。

序号

涉及内容

意见建议

是否采纳

采纳与否情况说明

9

加强“三区 一点”管理

增加易发区变更情况。(专家组: 张达政)

已增加。

10

重点防治区

补充完善重点防治区的分责管理措施。(专家组: 姚洪华)

已补充各责任部门的分责管理措施。

11

风险防范区

补充完善风险防范区的分级管理措施。(专家组: 姚洪华)

已补充完善,包括通过风险普查、乡镇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进行风险防范区的  调整、核查的调整等。

12

创新平台体 系建设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要切合实际。(专家组: 姚洪华)

本次规划删除了创新平台体系建设。

13

数智管理体 系建设

补充完善如何利用省级地质灾害“整体智治”数字化平台和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系统的应用。(专家组: 姚洪华)

补充临海市“空间码”赋能地质灾害防 治应用场景建设,完善乡镇(街道) 地 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

14

重点工程

与文中的目标,任务重复较多,建议进一步校对。(专家组: 张达政)

重点工程相关内容进行了适当精简。

15

附表 7

重点工程一览表中,专业监测点和雨量监测站的预算需要进  行进一步核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路桥分局)

根据前期监测设备招投标的结果,对预 算进行适当调整。

16

附表 8

任务指标分解表,新增“台州湾新区”。(专家组: 陈远法)

分解表中地下水监测井增加台州湾新 区任务。

序号

涉及内容

意见建议

是否采纳

采纳与否情况说明

17

附图

图件进行适当调整,保证清晰美观。(专家组: 张玉中、邵 再良)

已对图件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18

文字校核

建议加强文字校对,避免出现文字错误。(专家组: 陈远法)

认真开展了文字校对及修订工作。

附表三   送审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表

序号

意见建议

是否采纳

采纳与否情况说明

1

相关重大战略、重大任务等表述应完整。如,P6,“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议修改为“我市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台州市发改委)

已修改。

2

指标设置应与《浙江省地质灾害“十四五”规划》 进一步衔接。如, P11“‘地灾智防’APP 使用人数 2025 年目标 1500 人”建议与《浙 江省地质灾害“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表”中的相应目标进一 步衔接。(台州市发改委)

经过进一步衔接,APP 使用人数 2025 年目 标修改为 1600 人。

3

文本格式应规范。如,P12“天台石梁- ”建议进一步核实准确。(台 州市发改委)

已删除多余短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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