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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450/2021-951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12-20
关于全市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工程施工情况专项检查的通报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 12- 21 09: 3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湾新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工程施工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台建施安委办〔2021〕17号),我局于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9日组织对全市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工程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以“飞行检查”形式抽查了全市12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工程,共发出整改督办通知书11份,其中停工整改1份,限期整改10份,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要求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跟踪督促,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施工质量管控不到位,部分管道基础施工、检查井砌筑施工和沟槽回填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部分沟槽开挖不规范,临边防护设置不到位,洞口防护形式不符合要求,井下作业通风措施不到位,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安全警示标志不足。三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未独立设置三相五线系统,存在施工用电从沿街商铺接出现象。四是部分施工企业、项目部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签字存在代签现象,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应急演练工作未开展,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晨会制度落实不到位。五是疫情防控不到位,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对人员进出工地进行排查,出入口无测温登记和检查人员行程码、健康码。

(二)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监理企业专项实施细则针对性不强,监理例会开展频次不足。二是部分监理企业总监、专监人员不到岗,签字存在代签现象。

(三)EPC项目总承包牵头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EPC项目总承包牵头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配备相应安全管理人员,未开展相应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

三、处理意见

(一)路桥区螺洋街道、路南街道2020年度“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EPC模式),建设单位为台州市路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台州市金地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居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刘斌、项目总监王田均记台州市建设工程黑名单记录。

(二)对长期不到岗、签字代签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予以全市通报批评,人员名单如下:

人员

所在企业

所在项目

应洪峰

台州市森磊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玉环市楚门镇水质提升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18-24区块)

李邦全

台州正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郦建亚

浙江长誉建设有限公司

玉环市龙溪镇提升区龙兴村、塘厂村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

胡  钧

温岭市恒绿建设有限公司

温岭市主城区一二级污水管网零直排改造一期工程(太平街道)

孔恩福

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郑  琪

台州立昌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温岭市新河镇长屿区块生活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

朱建明

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检查项目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排查整治要求,紧盯项目整改工作,认真督促停工整改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复查。对停工整改项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由各项目所在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约谈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停工整改项目申请复工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有施工项目进行复工检查,符合要求的应同意复工,复工检查情况书面上报我局。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台州市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台建施安委会〔2021〕2号)有关要求,对本次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以“隐患就是事故”态度滚动排查施工隐患,做好相应的整改工作。

我局将适时组织全市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工程施工相关企业集中约谈会。

(二)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及《关于做好当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台建〔2021〕252号)有关要求,加强防疫检查抽查,督促在建工地强化实名考勤、严格人员管理、加强现场消杀、做好应急预案,切实把好工地小门。

(三)加强现场文明施工水平。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切实加强现场文明施工水平,强化扬尘、噪音管控,加大管理力度,全力做好文明城市的迎检,并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提升我市工地文明施工水平。

(四)加强极端天气安全管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减灾委制定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对寒潮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全面落实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落实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和装备,落实防冻措施,畅通事故险情报送渠道,及时报告突发事故和险情。

(五)加强冬季专项欠薪保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1〕12号)以及省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筑业根治欠薪相关工作,加强用工实名制管理,强化日常考勤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台州市建设施工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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