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1-951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1- 12- 20 09: 09 | 浏览次数: |
一、出台背景
机床是装备制造业的工作母机,是国家、区域的战略性、全局性产业的基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实现从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跃升,市经信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机床装备篇)》(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旨在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机床装备产业迈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打造自主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典范。
二、政策亮点
1.出台时机准。推进机床装备产业发展是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抓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2020机床装备高质量发展论坛在我市举办后,台州机床装备产业和工业母机”台州模式”得到各级领导和全国专家的肯定和关注;今年,数控机床产业大脑列入省产业大脑首批”揭榜挂帅”项目。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抢抓机床装备产业发展机遇,出台《若干政策》,彰显发展机床装备产业的信心和决心。
2.奖补力度大。《若干政策》从大脑建设、龙头企业引育、技术改造、产业链协同、人才引育、平台建设等方面支持产业发展,在保持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30条相衔接的同时加大了奖补力度。对于涉及县(市)奖补,市级财政每年给予1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充分体现市政府对机床装备产业的支持。
3.奖补范围广。《若干政策》奖补对象除机床整机、机床附件、工量刃具、关键功能部件外,对符合条件的机床装备使用企业也给予奖励。如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购置省级以上首台(套)成套机床装备,每次按其购置费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包括10条扶持政策和附则。
1.支持产业大脑建设。对于机床产品接入产业大脑并实现远程运维超过200台和集成到产业大脑的场景应用服务20家以上企业,分别给予500元/台和50万元奖励。
2.加大龙头企业引育力度。对引进国内外龙头企业投资机床整机和关键功能部件项目,台州企业“卡脖子”攻关项目及设立机床装备共享制造加工中心,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3.支持企业加大改造投入。对设备投入500(含)-1000万元、1000(含)-5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分别按实际投入的9%、12%、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4.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企业在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费用占营业收入3%以上、达到2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20%以上,并及时录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规上企业)和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的,按上述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列入国家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完成后,按国家补助的50%给予配套。
5.鼓励企业研发首台(套)产品。机床装备产品符合首台(套)认定条件的,优先予以上报或认定。对台州范围内合法经营的企业采购应用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生产的省级以上首台(套)成套机床装备,每次按其购置费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支持产业链协同整合。为台州范围内合法经营的企业首次提供自主研发的数控系统或者关键功能部件,形成有效供应链的,且首次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非关联关系的双方不高于首次合同总额2.5%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7.支持举办产业峰会。支持邀请德国、瑞士、日本等国内外顶尖行业专家参与,举办机床装备产业高峰论坛,市级财政给予经费的50%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8.加强人才引育。对新引育的高级以上人才、柔性引进的高端以上人才、高校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9.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国内外知名机床装备研发机构、实验室或检测中心落户台州,提供平台化服务的,给予实际投入不超过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加强金融支持。通过市县联动,建立政府产业基金,支持机床装备产业培育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机床装备产业优质企业的授信额度。
《若干政策》最后是附则,对该政策的范围、施行时间、资金列支渠道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以保障政策实施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四、其他
解读机关: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处室:高端装备处
联系电话:0576-8851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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