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098Y/2021-942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 发布时间: 2021-11-29 16: 51 | 浏览次数: |
台州日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儿规”中对构建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也有了明确的要求,请市民政局介绍一下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具体做法。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陈亮:
今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后,及时调整了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广泛开展新《未保法》宣传。同时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之家建设,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推进儿童服务数字化改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建立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保障对象从孤儿扩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低保及低边家庭儿童、监护缺失儿童等困境儿童。截至9月底,全市共有268名孤儿和11499名困境儿童纳入政府保障体系。
二是组织开展孤残儿童康复“明天计划”。面向全市0-18周岁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及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孤儿提供医疗康复服务。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投入317万元,完成康复服务158例,医疗服务25例。
三是积极实施残疾儿童“添翼计划”。对7-18周岁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或重病儿童,开展运动治疗、言语治疗、感觉统合治疗等训练项目。截至9月底,我市“添翼计划”已惠及302名儿童,帮助残疾儿童不断提高生活适应能力和心理。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服务项目。开展台州市首届“儿童服务风云榜”评选,“萤火虫”残障青少年成长助力项目、青春不迷路-涉罪不起诉未成年人心理关怀、蓝丝带温暖陪伴一小时等20个项目入选,鼓励社会力量为不同需求儿童提供菜单式服务,满足儿童多层次、多样化、全方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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