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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低保户 每月最高多拿115元
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养老金调整
信息来源: 台州晚报 发布时间: 2021-11-29 08: 57 作者: 陈佳乐 浏览次数:

11月26日,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台州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235元;从2021年12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50元。

这两项标准的调整,惠及全市67万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员,7万多低保对象、困境儿童、低保边缘户等。

台州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2010年,随后陆续以此提高基础养老金,此次调整,是2017年以来连续第五年调整。在台州,只要具有台州市户籍,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都可以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同时,台州几乎每年都会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2016年以来,市本级及各县(市、区)都建立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认定方法从定性转为定量,认定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精准,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对在册的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等复核,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退出,使低保对象“能进能出”。

此次调整,台州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原先的每人每月19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235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先的每人每月88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950元。

打个比方,台州一名60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在这两项标准调整后,每月最高可多拿115元养老金和保障金,对于没有收入老年人群而言,相当于增加了1000多元的年收入。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负责人金颖毅表示,此次调整是台州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大背景下的惠民体现,是切实解决老年群体、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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