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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推荐椒江区、温岭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公示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1-10-18 17: 22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浙食药安委〔2021〕3 号)、《浙江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浙食药安办〔2021〕6号)、《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浙食药安办〔2021〕8 号)的要求,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申报工作,经综合评选,拟推荐椒江区、温岭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根据创建工作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13日到10月19日。如有异议,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情况。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0576-88552819,电子邮箱:tzyaojian@163.com。

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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