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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100047/2021-933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成文日期: 2021-10-18
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网办操作指南
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 2021-10-18 15: 00 浏览次数:

 

含义

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简称缩期,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将原来贷款期限缩短,月还款额提高的一种合同变更方式。

 

适用情形

贷款职工在还贷能力提高的情况下比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高),通过缩短贷款期限提高月还贷额实现充分利用可支配资金(包含住房公积金)减少利息支出的目的。

 

网办渠道:

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

 

如何操作

1、选择办理事项:登录浙里办APP,在搜索栏输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点击查询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菜单,点击在线办理。

 

 

 

2、选择办理情形:刷脸实名认证后,情形选择界面,选择借款期限变更点击确定。

 

3、在线填表:选择公积金贷款地填入变更原因缩短期限(缩短期限精确到年),点选并阅读声明,点击下一步。

 

4上传资料:上传尚未共享的申请资料,如共享反显直接点击下一步

 

 

 

5信息确认和提交:核对并进行信息确认后,点击提交。

 

 

 

其他注意事项

1、贷款职工需从缩期后的下一个还款日开始按照新的月还贷额还贷

2、缩期只能按年缩,无法精确到月;

3、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委托按月提取协议的无法通过网络渠道办理缩期业务只能到窗口办理;

4、单方签订委托按月提取协议的,在贷款缩期后首月还贷差额需自行补足

5以下几种情形无法办理缩期:

①贷款已逾期的;

②申请办理时间为还贷日当天的;

③在非工作日发起申请的;

④新发放贷款,尚未偿还首月贷款的;

⑤同一天内已申请办理缩期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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