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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207/2021-201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01-25
台州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1-01-25 08: 3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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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处、市大数据发展中心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标浙江“重要窗口”建设的新目标新定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力推进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落实。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牵头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2020年台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确保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责任部门。二是及时学习条例全面重点分析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台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对标新条例内容变化,及时修订、调整主动公开目录,精简界面设置、优化栏目内容,确保新精神、新要求、新标准及时贯彻执行。三是严格督导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考核和市局部门工作绩效考核,通过网上巡查、日常检查、交叉点评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解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及时回应关切,及时更新信息。一是及时回应关切。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要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保密要求,逐项审查、科学界定,凡属应当公开的信息,均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及时到位、格式规范、分类准确。全年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网络申请数4件,信函申请数5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未公开答复数8件(2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涉及内部事务,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属于重复申请,1件属于信访事项,1件属于案件复议结果申请)。二是做好日常发布。常态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联系方式、投诉咨询、规范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人事任免、计划总结等栏目内容。全年,市局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99条,在台州市网上公安局发布信息1356条;在新浪微博发布信息3758条,关注量达67万人;在微信发布信息1219条,阅读量达136万

(三)强化阵地宣传,拓宽公开渠道。一是加强专栏建设。始终紧盯“中国·台州”门户网站这一信息公开主阵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指定专人进行更新维护,确保专栏的权威性。二是配齐基层网点。基层出入境、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拓展延伸信息公开触角。同时,依托社会化网点,不断拓展窗口覆盖区域,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三是丰富公开渠道。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多个窗口、多种形式进行联动性互补式公开,方便群众知晓信息和办事。深化公安门户网站建设,推进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监督,2020年台州市公安局网站访问量达2079246次。积极借助公安微信、公安微博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公开公安政务信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推进公安事业创新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

+18

13466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5

+49

3532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2

1853560

行政强制

7

+4

358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

-5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8

13744.484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20年内稳步开展,取得了一些新的发展,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和提升,比如在公开申请的答复方面的知识学习还需加强研究;答复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要进一步提升;答复质量还要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市公安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履行好政务公开职责,用好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职权,加强工作过程管理;二是抓好教育培训,注重政务公开领域人才培养;三是注重改革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工作保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水平;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方面努力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另一方面认真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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