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012/2021-201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信息来源: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 发布时间: 2021-01-22 16: 31 | 浏览次数: |
市委、市政府:
对照《2020年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台政办发〔2020〕23号),结合港航口岸和渔业法治工作实际,回顾盘点过去一年依法行政工作,展望“十四五”开局之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2020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三立三进三突围”新时代发展路径,锚定目标、真抓实干,着力从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完善机制和强化宣传四方面发力,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为展示我市港航口岸渔业领域“重要窗口”提供法治保障。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获《人民日报》点赞;《台州积极探索海洋渔获物管理改革》获省委改革办《领跑者》刊发,得到省长郑栅洁、原常务副省长冯飞批示肯定;“船港通”“海洋云仓”双双入选省政府“观星台”,“一打三整治”连续四年位居全省第一;台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在“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中成绩突出,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先进集体。
(一)依法履行职能,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推进依法防疫和复工复产。聚焦“两手硬、两战赢”目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抓好海上疫情防控与渔业复工复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先后出台《加强捕捞渔船新冠疫情防控的意见》、《渔业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海上疫情防输入和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换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建海上疫情防控专班,创新运用复工复产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渔业行业临时补助政策的通知》,守牢了海上和口岸防疫线,促进了港航口岸和渔业经济实现正增长。
二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破解部省审批系统数据共享难点,全面启动“渔小二”渔船业务自助办证系统项目建设,市本级和玉环市“渔小二”系统已上线运行。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委托下放审批权限,精简材料、压减审批时限,确保改革在渔业审批领域落实到位。大力推行容缺收件制度,提供双向免费邮政快递服务,优化高频事项材料预审环节,无超时或异常办件。完成渔业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改造,市本级渔业审批事项即办事项比例81.25%,承诺期限压缩比97.75%,跑零次实现率100%,电子化归档率100%,均已达到和超过省定考核目标。提供港航审批特色服务,实行无休日预约服务182件。实行港航企业和群众跨县(市、区)全流程无障碍通办,“全市通办”事项已达到100%。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渔业港航审批事后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
三是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政务服务网2.0迁移工作,做好监管事项认领工作,完善办事要素字段。动态管理“互联网+监管”事项库,完成梳理监管事项认领工作,其中国家级事项认领率、事项元素完整率、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均达到100%,省库监管事项认领已超省级认领率标准。落实应用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执法人员已全部开通掌上执法,执法人员已实施“海渔通”APP掌上执法操作。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协助海事法院办理市本级渔船冻结业务,推动跨部门政务协同业务办理,升级“浙政钉 2.0”平台,局干部职工浙政钉覆盖率100%,“浙政钉”日常活跃度不断提高。渔业治理领域数字化综合应用取得显著成效。“船港通”系统打破渔船管理环节“信息壁垒”,形成渔船监管合力,实现渔船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管控,受农业农村部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海洋云仓”系统首创海洋船舶污染物数字化治理新模式,创新应用“物联网+区块链”技术,一站式、全流程和信息化解决渔船水污染物治理。
四是推进监管治理工作。以国家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为引领,率先建立全国首个“渔业—海警”联络室,率先完成全省首个海洋行政执法委托工作,依托“一打三整治”“十大整治”“执法严管年”、“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和“海上安全月”等执法载体,聚焦伏休管理、资源保护、渔船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以严排查、严执法、严督导为主线,全力保障渔业事业发展行稳致远。全市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723人次,检查渔船13128艘次、检查各类场点8314个次,清缴违禁违规渔具41218张(顶),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573艘,查获违禁渔获物47万余公斤。值得一提的是,首次实现涉外生产作业渔船零违规,成功办理全国首起违反伏休管理大案,查扣4艘大型违规渔船,收缴违禁渔获物210吨,40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司法机关,9人刑拘;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因谎报险情、扰乱海上救助秩序被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案件;实现省厅考核指标检查渔船数、清缴网具数、“三无”船(排、筏)清缴数、行政立案数、司法移送数等位居全省第1,检查场点数和违禁渔获物查获数位居全省第2。,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未发生境外疫情输入事件,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0%,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7%,财产损失同比下降63%。
(二)积极规范监督,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开展执法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执法程序,注重闭环执法。及时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全面自查本单位的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职能。践行阳光执法,落实配备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行政执法移动终端等设备,全面、客观、有效地记录执法全过程。加强重点环节的执法记录,重点把握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两个关键。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督促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确保行政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定性准确。
二是开展“双随机”检查。按照省市关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抽查计划,实施抽查方案,共完成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以及航道管理等方面的本部门抽查,共开展19次涉及31家企业的“双随机”抽查,“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到5%以上,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90%以上。依据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推送的“双告知”涉证港航企业信息,完成了35次企业信息认领工作,按时认领率达100%,进一步加强港航和渔业行政执法的事中事后监督。
三是开展案卷自查评查工作。参加全市组织的“正法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分别上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各5件,其中市本级执法队经办的《戴玲富(浙岭渔 46028 船经营者)渔业船舶经营者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案-009》《浙岭渔52039船(曾夏冬)使用国家和省规定的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案》《浙瑞渔运 00187(杨海文)捕捞辅助船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未随船携带案”》等3个行政处罚被评为优秀案卷。组织县(市、区)对照《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试行)》评查标准,综合运用自查自纠和交叉评查方式,对2019年6月1日—2020年5月31日期间的案卷展开案卷评查。从评查情况来看,执法主体适格、程序依法合规、引法基本正确、自由裁量适当和案卷制作标准,无行政复议、诉讼和听证案件,无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并对评查中发现的证据质量有待提升、执法处置有待全面、自由裁量有待精准等问题进行查漏补缺,促进办案水平、案卷质量和执法能力提升。向部局和省厅报送案卷评查以及推荐优秀案卷,其中《陈挺等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被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评为优秀案例,椒江局办理的《浙岭渔78033船随船携带不符合规格标准的渔具案》、玉环局办理的《浙玉渔83388船擅自改变渔业船舶主机功率案》等2个案卷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名单。
四是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2次及以上集体学法活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组织人员赴高校参加由市司法局组织的培训班,组织人员参加省厅行政执法培训,促进法规从业人员依法行政素质的提升。组织人员参加市直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共有6人和3人分别通过全国渔业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省执法证考试,截至2020年底,我局执法证持证人数144人,持证率达到98%。
(三)着力强化管控,完善运行机制。
一是落实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作出了台州港口岸扩大开放(已获国务院通过)、市海洋渔业执法基地建设、港航“十四五”规划、渔港经济区规划和渔港避风锚地规划等重大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对7个重大执法案件开展会诊审核,涉及渔船经营者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以及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案件等,一方面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促进规范执法。完善局法律顾问制度,邀请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6个。开展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内部审查《关于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渔业行业临时补助政策的通知》,上报审查《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9〕40号)和《关于印发台州市小型渔船监管全覆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函〔2019〕13号)等,对《关于促进物流运输弃陆走水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9〕15号)进行修改完善,使之符合公平竞争标准,
二是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对照《台州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和局合同管理有关制度的要求,扎实做好合同的审查、分析和归档工作,起草汇报了《2019年度政府合同分析报告》。委托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前置合同审查到标书审查环节,其中审查渔业类合同或标书67个,审查港航类合同19件,依法整合审查修改意见。通过合同的有效落实,有力推进渔场修复振兴和海洋生态保护、渔港经济区发展、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普法宣传、渔业和水运安全生产监管等各项中心工作。
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台依办〔2020〕3号),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认真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次涉及我局清理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有15个。经清理,建议保留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有14个,其中渔业方面10个,港航方面4个。鉴于当前新的渔船监管要求,《关于印发台州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船载终端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台政办发〔2011〕193号)已无法适应新的关于渔船无线电使用规定的上位法要求,故建议废止、不予保留。
(四)深化普法宣传,夯实执法基础
一是加强重点法律学习。加强宪法学习。组织参与“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全面宣传幼鱼保护、伏休管理、网具整治、油补新政等政策,将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到港航与渔业法治实践中,着力提升渔民尊宪守法意识,推动“一打三整治”“三战”、码头环境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加强民法典学习。专门制定《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及丰富宣传方式三个方面展开部署,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尚。以“周一学习夜”为平台,邀请局法律顾问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项先权律师专题解读民法典,局全体干部职工参会学习,深刻领会民法典所蕴藏着人民立场、主旨精神、权利理念等法律内涵,准确把握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范围和界限。运用局微信公众号,转发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制作的“民法典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普法宣传视频,引导干部职工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规制度、《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党内法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党纪法规应知应会测试。
二是加强普法责任落实。切实做到“既执法又普法”,将宣传渗透到行政执法全流程,送发《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框架》《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600余本,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船检验条例、海洋伏休政策、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港口货物管理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有效提高了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充分运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在局微信公众号已连续发送22期以案释法案例,今年以来先后发布了《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水产种苗》《非法捕捞红珊瑚》《拒不执行防台指令》《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销售含有违禁药物的水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等典型案例,着力对有关违法案件进行解剖释法,夯实执法的社会基础。
三是加强主题普法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伏季休渔、伏休解禁、海上安全月等重点工作,先后开展“战疫情、促复产——寻找最美渔业人”“中国蓝·东海开渔大直播”、“红帆兴渔”“海上安全月”“法润港航毎月一法”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9场次,邀请新华社、中国蓝新闻、浙江之声、台州电视台等30多家媒体参与报道。与台州日报、台州电视台等媒体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主动对接农民日报、中国渔业报、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2020年累计在国家、省、市级等各级主流媒体发布外宣稿件80多篇(条),在新媒体推送各类外宣稿件200多条(次)。积极申报市级优秀法治宣传项目,“国家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法治宣传”获得二等奖。运用北斗平台短讯、发放宣传资料、户外显示屏等方式,向渔区群众开展渔业安全政策法规宣传和案例警示教育,普及渔业安全常识,制作发放《渔商船防碰撞手册》等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送宣传信息57万余条,有效提高渔船安全生产宣传的覆盖面、渗透力和持久度。
二、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巩固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局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会重要研究议题,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每半年听取1次以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专门制定印发《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形成局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局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法治建设新格局。围绕职责清单,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普法宣传、合法性审查覆盖、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确保局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二)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多环节决定。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化解。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有效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着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油补发放、渔港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局班子高度重视学法用法,注重学以致用,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学法制度,每年专题举办2次以上学法用法学习会,不断提升局班子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近年来,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先后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氛围。7月31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理解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进一步加深对民法典的理解。
(四)推动全局学法形成新局面。督促推进法治培训,派人参加高等院校、省厅的组织依法行政培训班,安排时间参加市直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办事。积极组织参加省市行政执法证考试,截至目前,我局执法证持证率达到98%,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以“周一学习夜”为平台,今年还邀请局法律顾问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项先权律师专题解读民法典,使大家深刻领会民法典所蕴藏着人民立场、主旨精神、权利理念等法律内涵。依托局微信公众号平台,转发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制作的“民法典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普法宣传视频,引导干部职工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有效结合港航口岸和渔业工作实际,将民法典的普法工作融入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加强民事合同管理,依法保护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切实保护农(渔)民合法权益。
(五)强化践行普治结合。借助“12·4”国家宪法日,督促推进宪法宣传,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不断强化港航口岸和渔业系统领导干部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感,并将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到渔业法治实践中,着力提升渔民尊宪守法意识。督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加强以案释法,不断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提升规范执法水平,推动“一打三整治”“三战”“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做好年度工作十分重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中国未来5年乃至15年发展的崭新蓝图,是指引新发展阶段港航口岸渔业法治建设的总纲领和金钥匙。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港航、口岸和渔业融合发展,立足本职、依法履职,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落实开局之年法治工作,持续为港航口岸和渔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支撑,为海上“重要窗口”建设保驾护航。
(一)规划实施“八五”普法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科学谋划港航口岸和渔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和突出效果,注重理念、机制、载体、方式创新,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实践和法治机制建设。通过实施“八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使港航口岸和渔业系统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普法实效更加明显、普法机制更加健全,助推港航口岸和渔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做好“三项”制度自查工作,持续推进执法主体合法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依据公开、取证合法、程序规范。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行政执法办案流程及案卷归档标准化,提升行政许可和处罚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不断提升队伍法治素质。坚持实施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深化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对渔业和港航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坚持开展廉政法纪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党章的各项规定,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尊崇党章、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四)持续优化部门营商环境。有序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加快政务服务网2.0迁移工作,强化“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船港通”“海洋云仓”平台应用。深入开展简政放权工作,规范缩减审批环节,确保政务服务考核指标达标。全面完成“渔小二”系统推广运用,实现渔船审批事项“家门口可办”,切实打通部省审批系统数据共享。实行港航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探索沿海港航“多证合一”。健全信用建设,做好涉渔捕捞经营、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发挥信用体系对行业经营的约束作用。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一站式作业”“一体化通关”,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抄送: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中共台州市委全面依法
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2020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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