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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4 |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时间: 2020-09-04 16: 44 | 浏览次数: |
陈素萍、林选玉、许敏、张伟锋、王超、胡再贵、张荣、陈良东、耿秉行、李国立、任玉龙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纸巾、卫生用纸的生产、销售市场监督的建议》(玉第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纸巾纸、湿纸巾和卫生纸是生活必需品,生活用纸的质量和卫生安全与消费者的健康息息相关。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纸巾、湿巾属于消毒产品,由卫生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并开展卫生质量监督。截至今年6月,全市共有卫生许可的纸巾生产企业18家、湿巾生产企业4家。针对纸巾纸、湿巾纸和卫生纸的产品质量监管,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
(一)加强生产领域质量监管。根据风险程度,消毒产品分为较高风险、中度风险、程度较低风险,其中纸巾、湿巾属于风险程度较低的第三类消毒产品。一是规范生产许可。针对纸巾、湿巾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部门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规定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增速提效和放管服,规范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自2016年起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纳入双随机检查对象,按“每年不高于35%、四年全覆盖”的比例随机抽取生产企业,并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同时,根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对生产企业的纸巾、湿巾进行抽检,对监督抽检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2019年,全市共对14家纸巾、纸巾生产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三是加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抽检。2019年,全市共抽检纸巾纸、卫生纸10批次,不合格0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共抽检纸巾、湿巾生产企业14家,抽检消毒产品72个,不合格3个,批次合格率为95.83%,其中检测不合格1家、标签说明书不合格2家。今年,全市已安排抽检纸巾纸、卫生纸12批次,目前正在抽样检测中。
(二)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以农村、城镇周边小规模超市为重点,加强流通领域纸巾、卫生纸等产品的质量抽检,重点对微生物指标、亮度(白度)、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荧光性物质等项目进行检验。2019年,全市流通领域抽检小超市、百货商行5家,抽检纸巾纸、卫生纸18批次,不合格4家、7批次,涉及标称生产企业7家,其中1家标称生产企业生产地为台州仙居,其余6家为东莞、惠安、启东等地。不合格指标主要涉及标识、内装量、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指标,其中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指标不合格2批次、标识不合格4批次。今年,已下达流通领域纸巾纸、卫生纸抽检计划,将重点检验可迁移荧光增白剂、荧光性物质等项目,目前已与检验机构对接中。如在流通领域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企业为台州生产企业的,将邀请检验机构、有关专家,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开展风险监控,指导生产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改进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三)加强电商平台产品质量监管。逐步建立完善卫生用纸网销主体库,依托我局“云知”平台,对网络销售纸巾网店和自建网站进行分筛标签,建立完善网销纸巾主体子库。建立网络预警分析机制,依托投诉举报分析预警平台,分析涉及纸巾纸品举报投诉较多的企业名单和行为,列入重点网络巡查名录。加强日常网络监测巡查工作,制订网络经营纸巾行为监测策略,特别是618、双11等网络促销时节的监测工作,重点监测虚假广告、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不合格产品处罚力度
加大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力度,加强跟踪抽查,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有效震慑。2019年,针对生产领域抽检的3批次产品,责令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类产品,共罚款5500元;针对流通领域抽检不合格的7批次产品,责令经营者停止同类产品销售,罚没款5004元,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寄送给标称生产企业。针对标称生产企业,对所在地为台州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该企业未办理营业执照,向江西吉安、浙江金华两家公司定制纸巾,涉案货值1904元,根据调查情况,对该公司进行处罚,没收纸巾55包、罚款1900元、没收违法所得314.28元;对所在地为外省市的企业,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通报函》,与产品检验报告、抽样单复印件、标称生产企业抽查结果签收情况等一同移交给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对抽检情况进行公示,公示不合格产品经营户、(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等信息,有效震慑质量违法行为。
三、加强使用环节排摸检查
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为依据,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及执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约束的是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行为,我局无权对使用环节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卫健部门为宾馆场所主管部门、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部门为星级饭店主管部门。据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初步统计,全市35家星级旅游饭店年用纸量约为300万卷(盒),费用600余万元。经了解,绝大部分星级旅游饭店采购的生活用纸质量符合标准。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加大了排摸力度,要求星级饭店加强源头管理,督促星级旅游饭店采购质量达标的生活用纸,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全国“质量月”等,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一是线上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渠道,宣传市场监管系统在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推送纸巾、食品相关产品、眼镜等产品消费指南,编发消费品产品质量安全公益短信3000余条。二是实地宣传。在商场超市、公园广场、社区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展板展示、宣传手册发放、视频播放等方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消费者日常消费疑难,受理商品消费投诉,全市共进入社区、学校、乡镇102家,发放宣传资料7855份,受众8300余人,普及了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消费品质量工作的关注度与参与度。三是特色宣传。根据社区、学校、乡镇等不同的消费特点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活动,组织监管人员进入社区及乡镇文化礼堂,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用品、家用电器、老花镜等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讲解常见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以及选购时需注意的事项,增强消费者质量识别能力;组织监管人员进课堂,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向学生讲解文具、玩具等的选购方法和安全使用警示。
下阶段,我们将强化生产、流通领域纸巾、湿巾、卫生纸等产品质量监管,增加抽检频次,加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大宣传的力度、广度、深度,宣传纸巾等卫生用品质量不合格的后果,督促餐饮、宾馆、星级饭店等场所采购质量合格的卫生用纸;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消费者对纸巾、湿巾、卫生纸等不合格产品进行举报投诉,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感谢你们对纸巾、卫生用纸生产、销售市场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卢 莺
联系电话:0576-88320957 邮 编: 318000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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