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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 台州调查队 发布时间: 2020-09-30 08: 5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台州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台州调查队对标浙江“重要窗口”建设的新目标新定位和“创新台州”建设的战略支点,围绕社会公众的统计数据信息需求,推进统计调查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完善平台建设,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提高公开能力,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和统计调查服务质效,提升统计调查的工作透明度和数据公信力。

一、推进权力运行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进一步推进统计调查决策预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统计调查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座谈、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执法监督处、相关处室)

(二)推进执行公开。

全面推行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做好统计执法人员信息公示。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执法监督处、办公室)

(三)推进管理公开。根据工作职责,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统计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审慎稳妥公开统计执法结果,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执法监督处、办公室)

(四)推进服务公开。按照统计调查信息发布计划,及时有效发布调查数据信息;用好用足多样化发布渠道,通过台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台州调查队门户网站、“台州调查”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外发布最新的年度、季度和月度调查数据。(综合专项处、各相关处室)

(五)推进结果公开。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统计调查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主动公开统计调查改革发展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推进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公开,做好统计调查违法案件的曝光工作,及时通报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企业严重统计违法失信等信息。(办公室、执法监督处)

二、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一)加大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标准公开力度。积极落实《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公开实施方案》,丰富公布方式,加强统计标准、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的宣传解读。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公开实施方案》,通过台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和台州调查队门户网站等途径,依法依规逐步公开有关统计调查制度方法,不断丰富统计调查制度公开内容。综合专项处)

(二)积极推进统计调查数据开放共享。紧紧围绕全市走深走实“三立三进三突围”的新时代发展路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对“六稳”“六保”各项政策举措及效果进行分析报告,及时做好统计数据信息发布和解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稳妥推进统计调查数据开放共享,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间数据交流,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综合专项处)

(三)加强政策解读。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统计政策,带头解读统计调查数据,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重要统计舆情时,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接受媒体采访,通过新闻发布、发表文章、接受采访和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统计数据发布后,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注重运用图表图解等方式,提高解读的形象化、通俗化。(综合专项处、各相关处室)

(四)回应社会关切。各责任处室要加强舆情监测和收集,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关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可能影响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信息,重点围绕“两会”、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要统计改革举措、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分类处置、有效回应。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按程序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引导正确社会舆论。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综合专项处、各相关处室)

三、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整合,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正确无误。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统计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信息公开年报等相关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时效。及时转载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以及涉及统计工作的重要政策信息。推进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现有途径,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行维护,加大调查数据发布力度,及时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全面、丰富、优质的调查信息。继续创新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等统计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和传播力。(综合专项处)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对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要全面及时录入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处理平台。(执法监督处、各相关处室

(四)完善台州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继续与台州市统计局共同促进统计数据的整合,加强台州宏观经济数据库项目建设。将服务领导、服务部门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以数据库技术为支撑,在网站、手机、微信等平台同步更新。通过“统一采集、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方法,实现对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审核、交换、组织、管理、共享,实现统计数据的在线共享。(综合专项处、信息技术应用处)

四、加强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台州调查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实时关注浙江调查总队和台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推进落实,解决相关问题,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处室)

(二)加强教育培训。围绕统计调查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抓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办公室)

(三)强化考核问责。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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