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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第十六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情况
信息来源: 台州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9-26 19: 59 作者: 台州市迎接省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信访组) 浏览次数:

9月26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并交办我市的第16批信访件23件(1件为重点件)已办结,涉水4件、涉气13件、涉土壤2件、涉生态1件、涉噪声1件、涉其它2件;重点件1件,涉及黄岩区;责令整改29家,立案处罚10件,罚款(拟)65.05万元。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六批2020.9.26
序号举报地市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污染类型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台州市临海市D2ZJ202009160064台州市临海市邵家渡街道下洋峙航畅造船厂内,有家浙江海宾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建造的碎石厂,村民之前多次举报已拆除(2019年11份和2020年5月份已被环保部门罚款及拆除),现又开始24小时正常作业,无环评无环保设施,噪音、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灵江。大气,水,噪音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信访投诉对象为平原排涝二期工程配套的碎石加工场项目之一,该工程(包含碎石加工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调阅资料,2019年10月以来,共接到对该厂的举报4次,举报内容均为“反映邵家渡街道下洋峙村碎石加工场环境问题,要求处理”,均进行了调处和回复。根据调处结果,该厂因未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2次,第2次责令停产整治。2020年8月,该厂完成整改,经监管部门备案后,恢复生产。经现场调查,该企业作业时间为早上6点至晚上10点。

2、该企业已建设密闭厂房,根据环评要求有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部分原料露天堆放,环保设施和管路等标志标牌不完善。对厂界和周边点位进行颗粒物、噪声监测,结果颗粒物均达标,噪声有1个点位超标。

3、该企业的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置后,上清液进行回用,沉淀后的底泥压滤干化,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厂区地面已硬化,靠近灵江边已经建设沉淀池和挡水墙。现场排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管路将污水排入灵江。

1、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厂区做到整洁规范;规范物料渣土堆放,采取有效覆盖防尘措施;完善环保设施和管路等标志标牌;西北厂界建设隔音墙。

 

2、该公司渣土原料裸露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噪声超标的行为,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3、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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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州市玉环县X2ZJ202009160090台州市玉环市坎门街道双丰村,村垃圾中转站建设在双庙水库旁的山上,污水流入水库。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该垃圾中转站位于坎门双庙水库上方,距离双庙水库约500米。现场核查,垃圾中转站周边有围墙进行围挡,污水已统一纳管处理,背面即悬崖一侧设有导流沟,现场未发现污水流入水库现象。该垃圾中转站为露天堆放,现场存在恶臭气味,位于公交车亭边,影响整体市容市貌。新垃圾中转站已在建设中,选址位于双丰公墓旁。

1、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新垃圾中转站于2020年11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2、已封停双丰村垃圾中转站,完成站内遗留垃圾清理工作。

3、在新垃圾中转站建设期间,将双丰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外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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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州市温岭市D2ZJ202009160062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红光村淋石路50号,好德水产有限公司,晚间作业时机风噪音扰民。噪音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企业已通过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主要噪声来源冷却风机有3台正在运行。询问附近居民,该公司冷却风机满负荷运转时,存在夜间噪声影响问题。对厂界及周边环境的夜间噪声开展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1、要求该公司加强风机等设备维护保养;减少冷却风机夜间负荷率;对风机的隔声设施进行改造,消减噪声强度;在日常自行检测项目中增加厂界噪声项目,确保日常运转过程中噪声达标排放。

 

2、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目前企业已委托对风机的隔声设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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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州市椒江区D2ZJ202009160060台州市前所街道中西村178号反映村内的排污管道未安装到位,污水直排河内;村内道路未接通,给村民造成生活不便。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中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全村已接入293户,有178号同排的5户未接入排污管网而是接入化粪池处理,未接入原因为邻里纠纷,导致施工方案不能落实。该排房子后面无河道,前面15米外有河塘,沿岸未发现排污口,周边未发现存在污水直排河道的现象。

2、中西村道路建设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现场勘查,该村道路已铺设水泥路,也无任何开挖等现象,村内道路畅通。

组织工作专班再次调解,调解成功后完成污水管线铺设。/
5台州市椒江区X2ZJ2020091600831.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2198号,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彻底进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水池渗漏,污染周边农田;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该公司北侧、南侧均存在临时餐饮点,油烟、恶臭污染严重;

 

2、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建设村北面的橡胶厂,夜间偷排废气,恶臭扰民;

 

3、建设村农场路两侧违章建筑内的餐饮店,废水直排,油烟扰民;

 

4、建设村65号台州市椒江博远塑料厂(老板潘宝前),废水超标排放至北面六条河;

 

5、开发大道东段北侧,东部土地整理示范园区对面的农田中建造两侧楼钢结构的违章建筑,其中台州市椒江伟鑫五金制品厂、台州椒江联大塑胶厂(即椒江博远塑料厂)等企业,废水乱排,部分机械厂油污乱排,污染环境。场地上还堆放有台州市四方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混凝土桥梁半成品,污水乱排;

 

6、建设村靠近七条河边有一家制砖厂,环保不达标,废水直排七条河。

水,大气,土壤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现场检查时,企业雨水总排口无排水,污水管未发现破损渗漏,放置污水管的明沟底部干净无积水。对雨污管网CCTV(内窥摄像检测系统)探测,初步结果表明因地基沉降部分地下管网破损,最终探测报告还在出具中。对废水标排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氟化物指标超标;对雨水总排口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总磷指标超标。初步分析认为企业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现象。(2)企业污水池采用混凝土整体浇筑,半地埋式布局,内壁防腐防渗按“三油五布”标准施工。现场检查时,污水池周边未发现渗漏现象,北面的农田也未发现渗漏痕迹。采集土壤样进行废水特征因子分析,以判断是否存在污水池渗漏污染情况,目前所采样品还在检测分析中。(3)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站处理后排放。对废水标排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达标。(4)该公司南侧、东侧无餐饮店,北侧和西侧原有临时棚结构餐饮店的,监管部门已在8月底清除完毕。本次核查,该公司北侧、南侧和东侧无餐饮店,西侧存在2家违建餐饮店反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餐饮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2、“建设村北面的橡胶厂”。突击检查,企业在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界无异味。对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企业生产车间距离最近的居民点约为100米,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该公司炼胶车间主要在夜间生产。

3、“建设村农场路两侧餐饮店”。农场路两侧餐饮22家,15家办理了营业执照,大部分建有隔油池。但存在部分隔油池废弃油脂未及时清理,导致二级管网堵塞,餐饮废水溢流的情况。22家餐饮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餐饮油烟直接排放,存在油烟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4、“建设村65号台州市椒江博远塑料厂”。该厂原在建设村65号生产,2016年已搬迁清空。现场核查,该厂原址厂房已空置。

5、“开发大道东段北侧”。(1)厂房目前空置状态,未进行生产活动。经核查,该厂房曾因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被行政处罚,并被列为缓拆对象。该场地曾有部分违章建筑,作为餐饮点经营,后被取缔。本次现场核查,该处存在2家临时棚餐饮店,餐饮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二级污水管网。(2)伟鑫五金制品厂、博远塑料厂原在建设村经营,2016年均已搬迁。本次现场核查,伟鑫五金制品厂原厂址为一片空地,堆放了部分混凝土桥梁预制构件,博远塑料厂原址厂房已空置。(3)现场核实,该场地堆放着部分混凝土桥梁预制构件,为施工单位向村里租借场地进行堆放。因政策问题桥梁未能正常施工,导致该桥梁预制构件长时间堆放未使用,无污水产生。

6、“制砖厂”。该制砖厂已于2017年自行搬迁清空。本次现场核查,该处为一片空地。

1、对水晶光电雨水、废水超标排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同时要求企业对污水池进行闭水试验,结合土样的检测结果,判断是否存在污水池渗漏问题并依法处理。

 

2、要求水晶光电根据雨污管网CCTV(内窥摄像检测系统)探测报告结果,及时整改修复。

3、于凌晨对橡胶厂周边进行恶臭采样监测,同时将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4、限期取缔水晶光电西侧、开发大道东段北侧、农场路两侧11家临时简易棚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店。

5、要求15家已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店限期完成油烟净化装置安装;限期完成所有餐饮店隔油池建设并接入二级污水管网。

6、进一步加强监管,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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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台州市玉环县X2ZJ202009160091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17号小区周边的排档店,噪声、油烟扰民,厨余废水随意倾倒,夜间存在光污染。大气,噪音,水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7号小区周边有餐饮店16家,均已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其中有12家餐饮店主营夜间堂食排档。13家有油烟产生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其中1家厨房搬迁油烟净化器已闲置。16家餐饮店均已按照标准建设隔油池,污水通过隔油池过滤后纳入市政管网,但有4家店铺,清洗地面水、冰块融化水流入路面坑洼处,导致店外地面有积水。13家餐饮店有发光式门头招牌,其中5家门头招牌亮度较高。16家餐饮店距离居民区较近,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油烟、灯光、污水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环境。

1、16家餐饮店经营者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承诺不乱排污水、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和隔油池、24点前结束营业并关闭室外光照设备。

 

2、根据12家餐饮店油烟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3、将加强对17号小区餐饮店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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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台州市三门县X2ZJ202009160079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工业园区勤丰船业厂区内,台州捷成矿业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废水、废气直排,扬尘扰民。大气,水不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1、经核实,该厂区内无台州捷成矿业有限公司,三门县无该公司注册情况。

2、勤丰船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闲置土地租赁给其他企业使用。对勤丰船业厂区进行排查,发现共有18家企业,其中14家已经环评审批。对18家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场地脏杂乱,堆场设置不规范,一般固废车间内散乱堆放,危险废物仓库建设及管理不规范,废气收集不到位、无组织排放,需配套环保处理设施不齐全等问题。排查还发现,勤丰船业厂区内排水管网不完善,未统一建设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委托专人定期清运。

1、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要求企业限期制定“一厂一策”,督促相关企业在半年内落实相应整改措施。结合三门产业规划,在2021年6月底完成该区块产业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推动该区块的产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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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台州市临海市X2ZJ202009160080台州市临海市沿江镇与黄岩区江口镇交界永宁江船闸附近(属于临海),当地村民利用原废弃码头进行船舶停靠、维修收费,在船闸航道口有多艘货船停靠影响航道安全通航,货船停靠后进行船体防腐等其他设备维修,无相关证照,维修产生的废弃物被扔进江里,污染环境和航道安全。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信访件反映的原废弃码头实际为2018年已被取缔的临时沙场(非废弃码头),现成为废地空置,非船舶维修点,为村民承租。船闸航道口为永宁江船闸出口。

1、现场检查,有船舶违规停靠在该点,船主正准备自行维修设备,承租人向船主收取了船只停靠费用。

2、现场检查时,永宁江船闸出口引航道待泊区停靠有4艘船只,影响航道安全通航。

3、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停靠的船只外壳有喷漆等防腐维修作业。原沙场上也未发现船舶维修作业工具。经核查,该处无固定的修船设施,不具备船体防腐作业条件,无法在此进行船体防腐作业。检查周边港岸边,未发现有船舶维修产生废弃物扔进江里,河床上也未发现有修船相关废弃物,在船闸引航道北侧岸边有少量垃圾堆放。该点位非船舶维修点,不存在相关证照问题。

1、对临时靠岸维护保养的船舶及时驱离,对原沙场的废弃物进行清理。

 

2、责令船闸引航道口临时停靠的船舶全部驶离。

3、对船闸引航道北侧岸边的垃圾进行清理。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巡查制度,落实日常巡查工作,若发现非进出闸通航船只在该处停靠,立即予以处置。

5、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原临时沙场区域巡查,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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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台州市玉环县D2ZJ202009160058投诉人之前反映台州市玉环县城街道十三号小区大榕树老北京火锅燃烧木炭废气扰民的问题,目前的整改方案是要求饭店改为电磁炉。投诉人对这一整改方式不满意,要求火锅店搬离。其他污染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现场调查时,该店已按照前期整改要求撤掉使用木炭燃料的火锅等器具,并已购入电磁炉设备。该店经营者承诺限期搬离。

1、该火锅店已停止使用木炭燃料,并已改用电磁炉设备。

 

2、该店经营户承诺于店租到期后搬离该地。

3、加大对该火锅店服务和指导力度,确保其通过改造复查后恢复营业,并按期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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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台州市路桥区X2ZJ202009160088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升谷寺村,浙江泊盛置业有限公司,破坏林地,非法建设别墅。生态不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反映地块为泊盛桃源住宅小区。该地块经原省林业厅同意建设征(占)用部分升谷寺村、士岙村集体林地。不存在非法破坏林地行为。该小区建设经原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批准,项目建成后通过验收,不存在非法建别墅的情况。该地块土地经省政府批准办理农转用及征收手续。泊盛置业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升谷寺村区域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用地。项目存在占用征地线外土地及占用带征冲沟用地情况,已由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另外涉嫌非法占用小区冲沟建绿地、景观设施及小区道路等。

1、对泊盛置业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对该区块跟踪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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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台州市三门县X2ZJ202009160078台州市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浙江美德光学有限公司,废气收集不达标,废水含重金属排放。大气,水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现场检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但发现未按照环评要求设置高空排气筒,酸洗车间可见明显白雾,酸雾收集效果不佳的问题。对生产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2、对废水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废水中含有微量镍、铬,但各项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

1、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限期设置高空排气筒。

 

2、要求该公司规范集气设计,提高酸雾废气的收集效率和处理效果。

3、对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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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台州市玉环县D2ZJ202009160063台州市玉环县海山乡小青村青北路11号,一家采砂厂,灰尘、噪音扰民。大气,噪音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该沙场的海沙从海上输送至该沙场,现场并无采砂设备,不存在采砂工艺,也无洗砂设备,沙场堆放的海沙采取苫盖措施,场地按早、中、晚三次水管喷洒进行清理,但沙场附近路面存在扬尘污染,车辆运输过程会产生扬尘和噪声污染。

1、要求沙场营业时间限制在6点到18点半,加强对沙场内及沙场至村口道路残留的海沙清理工作。

 

2、要求沙场运输车辆出行时,使用水管冲洗轮胎,并在进出村口时减速、少鸣喇叭,控制扬尘、噪声产生。

3、对沙场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并督促村居协助做好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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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台州市临海市D2ZJ202009160046台州市临海市小芝镇里洋建材厂,厂房内烟囱冒黑烟,扬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该厂将废料乱倒乱放,目前处于休停状态。大气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检修,未生产。附近村民询问了解,反映未发现该厂烟囱有冒黑烟现象。但厂区内部分窑渣和废砖露天堆放,部分渣土原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1、要求该厂加强管理,厂区做到整洁规范;规范物料渣土和废砖堆放,采取有效覆盖防尘措施;及时清扫道路积灰,定时安排洒水。停产期间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升级改造,确保正常生产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2、该厂渣土原料和废砖裸露堆放的行为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3、加强对该厂的日常监管,待该厂恢复生产后,立即跟进开展废气执法监测和敏感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4、加强对该厂的巡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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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台州市临海市X2ZJ202009160059台州市临海市浙江永太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废水偷排行为,当地环保部门检查发现却未进行查处。其他污染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2019年以来,监管部门共查获2起永太科技废水偷排行为,其中,对2019年企业的偷排行为已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2020年8月的企业废水偷排行为已立案侦查。

1、对该公司暗管偷排行为加快侦查,对存在犯罪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2、继续实施重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作用,让企业不敢不能不想偷排。

3、加强日常监管,启动新一轮环保管家工作。

4、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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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台州市黄岩区X2ZJ202009160056台州市黄岩区江口化工园区,天宇药业老厂区,废气直排,气味刺鼻,生产废水经老厂区暗管直排灵江。大气,水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调阅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2020年9月以来天宇老厂区南侧、西侧厂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数据均达标。调阅废气处理设施在线数据,2020年1月至8月,均符合排放标准。查阅废气处理设施(蓄热式焚烧炉)控制系统,设施各项指标正常。现场检查,老厂区车间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通过高架管道送往新厂区进行处理,废气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满足实际处理需求。对老厂区废气管道及排放口设置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管道有破损情况,也未发现另行设置的排放口。老厂区溶剂回收车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部分设备老化,周边存在一定的臭味。对厂界四周进行恶臭采样监测,结果均达标。

2、老厂区未设置排放口,生产废水经高架管道输送至新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检查时,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数据显示均达标,设计处理能力满足实际处理需求。对老厂区输送管道及厂界周边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支管和旁通管。组织大型挖机设备对老厂区周边进行挖掘排查,利用声纳探测无人船对老厂区江堤外沿岸进行探测,未发现有暗管。采用无人机巡查、声纳探测无人船对老厂区江堤外永宁江闸至椒江(黄岩段)海岸暗管进行探测,由西向东探测3公里,未发现疑似暗管。

1、要求企业限期完成对老厂区调整生产车间布局,更新设备,进一步完善设备和管路密闭性,强化无组织废气管理。

 

2、对该企业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匹配性和水平衡进行核查,根据水平衡报告结果开展进一步深入调查。

3、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借助挥发性有机物(VOCs)快速检测仪器,定期巡检。

4、继续实施重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举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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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台州市仙居县D2ZJ202009160032台州市仙居县下各镇湖其园村的怀仁砖瓦厂、管路镇新桥村山岙头村的腾远新型建材厂,冒黑烟,扬尘扰民。大气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怀仁砖瓦厂生产时,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未发现排气筒冒黑烟现象,车间、车间外、厂界外地面无明显尘土,但原料堆场内部分页岩原料防扬尘措施不到位;脱硫塔废气排放口的二氧化硫浓度超标。

2、腾远新型建材厂生产时,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未发现排气筒冒黑烟现象,但原料堆场内部分页岩原料防扬尘措施不到位;脱硫塔废气排放口的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超标。

1、对两家企业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部分页岩原料未苫盖的行为。两家厂已完成整改。

 

2、对两家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对两家企业的整改情况跟踪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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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台州市临海市X2ZJ202009160025台州市临海市上盘镇垃圾收集场,垃圾露天堆放,恶臭严重,废水超标排放河塘,污染水质。大气,水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冬瓜山垃圾收集中转站存放场所未密闭,未安装除臭设备造成臭味影响。垃圾收集中转站场地已硬化,废水经处理后纳入市镇污水管网。未发现排污管网渗漏现象,未发现中转站的废水流入附近河道,但门口围堰高度不够,存在污水外溢的风险。

1、要求完成中转站场地改造,提高门口围堰高度,确保清洗废水不外溅;同时要完成除臭设备安装。

 

2、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运营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尤其是要加强冲洗消杀的管理,减少臭气的产生。

3、加强对该中转站的执法监管,对周边河道的日常巡查和采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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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台州市临海市X2ZJ202009160024台州市临海市上盘镇进港路旧城石子场,未恢复农田。石子场、沙场(原岩仓位置),粉尘污染严重,污水横流,影响周边环境。大气,水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旧城石子场内有2个堆场。其中新城村堆场用地性质为耕地,堆场堆放沙、石子,压占农用地。旧城村堆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没有占用农用地,但存在违法建筑及乱堆放现象。现场检查,2个堆场未按规范建设,均存在未苫盖、无洒水降尘措施、地面未硬化、未设置泥浆水导流沟等问题。

1、对堆放沙、石子压占农用地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

 

2、对违法建筑及乱堆放行为下达了限期清理通知书,责令其完成建筑物和场地清理。

3、旧城村石子堆场和新城村沙石堆场的行为违法情节较轻并及时清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4、加强巡查和后续监管,确保两个堆场限期清理到位,完成清理前须做好苫盖和洒水降尘,并落实好清理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跟踪监督新城村堆场违法压占农用地行为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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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台州市路桥区D2ZJ202009160025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道杨府庙居2区,一个废旧塑料回收站,有两台粉碎机进行粉碎作业,灰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大气,噪音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走访调查未发现2区存在废旧塑料回收站(及粉碎机粉碎作业),但是在靠近3区28号的北面发现一家废旧塑料粉碎加工场。经核查,该加工场未依法报批环评,已建成废塑料粉碎项目并投入生产,现场无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和隔音降噪设施,粉碎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1、对该项目未经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2、该加工场已清理完废旧塑料,粉碎机已拆除。

3、加大对该加工场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此类事件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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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台州市临海市X2ZJ202009160023台州市临海市上盘镇新建村边上的达道山废弃盐仓边,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盐仓内的沙场、水泥砖厂,污染湖水,造成湖水盐碱化;盐仓周边河床淤泥堆积,影响排涝。土壤,水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废岩仓周边未发现建筑垃圾,在头门社区新建村有一小堆生活垃圾堆放。废岩仓内有2家建材企业。其中1家从事海沙清洗、淡化作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清洗海沙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北边的百里大河。另1家主要产品为水泥砖,项目已经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无生产性废水,存在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问题。对海沙清洗厂2个水点位和百里大河进行采样分析,结果显示2个点位氯离子浓度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限值,百里大河氯离子浓度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查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未对氯离子的排放作出限制。百里大河河水未盐碱化,但海沙清洗厂长期排水会使附近河水盐度上升。检查岩仓附近河道,河道水质目视与其它河段基本一致,河床淤积不明显。专业人员现场实测,附近河床局部有少量淤泥堆积,但不会对河流排涝产生影响。

1、对海沙清洗厂立案调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按“两断三清”要求督促企业立行立改,限期完成设备、原辅材料、场地清理。

 

2、下达限期清理通知书,责令水泥砖厂限期完成废砖堆场清理,并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3、已完成生活垃圾清理,并跟踪河道淤泥堆积情况,及时对河道淤泥进行清理。

4、加强对该区块日常巡查和监督,防止污染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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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台州市黄岩区D2ZJ202009160016台州市黄岩区沙埠镇繁二村新店街106号后面的民房三楼内,有一处谢桔春激光加工点,激光加工时产生臭味影响周边居民。大气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该加工点位于居民区。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许可,已正式投入生产。检查时加工点在生产,大部分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少量废气未经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现场有异味。

1、要求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并将设备搬迁。目前该加工点已搬迁完毕。

 

2、业主积极配合整改,主动消除影响并主动恢复原状,依据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3、加大对该加工点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此类事件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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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台州市临海市D2ZJ202009160005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古城旧村改造项目工程,黑色废弃土部分倾倒在临海市江南街道向阳村村委会马路对面西南方600米的半山坡上,有山体滑坡风险;部分倾倒在临海市古城中心卫生院对面,雨天黑色污水横流;还有一部分倾倒在临海市后山加油站向西200米临海市古长城脚下。土壤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信访人所反映的山坡,实际应为在向阳村村委会西北方向约600米处的山坡。该山坡上堆放有渣土,坡度不大,雨天有滑坡风险。该渣土为地块承租居民为复耕使用,来源为花街村旧村改造工地挖出的渣土。因运输公司未办理渣土运输许可证,被执法部门停止了渣土运输。地块承租居民对堆放的渣土未及时平整。

2、中心卫生院对面50米处,有一堆渣土。检查当天未下雨,未发现黑色污水横流,但下雨天渣土堆放处会形成含泥雨水外流,自然渗入地下。据调查,该渣土是企业违规从花街村旧村改造项目工地内运来,拟作为基坑回填土使用,未办理渣土运输许可证。

3、后山加油站向西200米临海市古长城脚下有一堆渣土,四周设立了围栏进行围挡。该渣土为场地承租人对地块进行覆土整治而从花街村旧村改造项目工地调运。

4、上述渣土均来自古城街道花街村旧村改造项目工地,渣土为含碎石块的建筑挖土。调阅旧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检测报告,报告显示相关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物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

1、对运输公司未经许可自行处置建筑渣土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承租村民限期对其堆放的渣土完成土地平整。

 

2、对企业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限期将堆放在渣土清理干净。

3、加强临海市古长城脚下地块管理,完成渣土平整工作。

4、加强对古城街道花街村旧村改造项目的管理,确保渣土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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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台州市三门县D2ZJ202009160001台州市三门县沿海工业城,三门县源胜橡塑有限公司、台州市兴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台州市恒申塑业有限公司、浙江银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台州进成塑料有限公司、台州市众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台州中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污染严重。大气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被投诉的7家企业均已经工商注册,均有环评审批手续,其中恒申塑业和银宏新材料还未通过“三同时”验收,其余5家均通过验收。现场检查时发现:源顺橡塑、兴新机械制造两家公司厂界臭气浓度指标超标。恒申塑业,PVC手套生产线虽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但生产线密封性较差,废气收集效率低,无组织排放严重。中峰建筑材料生产车间堆有油毛毡成品,车间内有较大沥青气味。银宏新材料、进成塑料、众祥合成材料因行业特性,在生产过程中有一定异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1、对源顺橡塑司、兴新机械制造两家公司臭气浓度指标超标问题,对该两家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2、对恒申塑业无组织排放严重,且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即投产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3、对中峰建筑材料厂区有明显沥青气味的问题,将在企业恢复生产后对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的日常监管。

4、对进成塑料、众祥合成材料,在企业恢复生产后对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执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5、加强对该区块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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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25日,全市各县(市、区)累计责令企业整改170家,立案处罚98起,罚款(拟)1604.75万元,查封扣押15件,限产停产6件,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2人。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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