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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台州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开始啦
获奖组织可获市政府表彰奖励,奖金50万元
信息来源: 台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8-27 10: 12 作者: 郑红 浏览次数: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首届台州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已经开始。通过评选,获奖组织将由市政府表彰奖励,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奖金每家50万元。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处长许文平介绍,台州市标准创新贡献奖于今年8月10日由台州市人民政府正式设立,旨在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大力营造鼓励标准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各类标准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奖项每两年评选1次,每次名额不超过4个。”

据悉,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均可以参与申报。申报的项目包括主导或组织制(修)订单个标准或一定范围内具有内在联系的多个标准。主导制(修)订标准是指在标准制(修)订者名单中排名首位;组织制(修)订标准是指标准的发布者或者牵头制定者。

“标准应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要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标准;实施2年以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并实施2年以上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许文平说,需要注意的是,标准实施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

此外,申报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5年以上;二是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三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近3年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安全指标或者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工业企业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达到A档,农业生产企业的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达到A档,服务业组织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市内同行业位居前列,对规模以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不作要求;五是申报的项目应在近5年内完成;六是申报的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标准创新贡献奖。

“申报组织须提交的材料包括申报表、自我评价表和证实性材料。”许文平介绍,申报组织是县级单位的,应当向所在地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地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组织是市级单位的,应当向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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