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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063/2020-716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0-08-19
能源处
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能源处
科(处)室职能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煤炭、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节能降耗等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分工提出能源项目的年度专项拨款建议,组织实施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能源专项资金(基金)计划。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制定能源运行调节政策。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电力电量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和电力交易。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指导节约用电,牵头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天然气调度运行,保障天然气供需平衡。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负责节能产品认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指导监督全市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价格制定。


岗位责任人: 郑础
公开电话: 0576-88510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