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索引号: 002668004/2020-84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08-13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20252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0-08-13 10: 36 浏览次数:

关于新村融合后加快经济发展的建议

2018年,台州市委市政府根据台州市行政村多、规模小的实际,充分考虑各村的自然禀赋和历史沿革,开展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和影响,新村发展难以推进。尤其对经济空白村来说原本就是个难题。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发展问题则更为突出,目前部分新村往往缺乏总体规划和“一盘棋”统筹。有的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也只是对自己原村的情况较为熟悉,因此难以提出有利于新村发展的整体建议和计划,而且由于干群思想不统一,有心有力也很难往同一处使,对于具体的投资项目建设等难免会有某村占便宜或者某村吃了亏的想法,再加上村级资产难以彻底理顺和融合以及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想要发展也没有资金基础,发展就更是寸步难行。因此建议:

一、强化领导,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利用本次换届选举为契机,结合村村合并,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对村两委会候选人文化程度、年龄、群众公认程度、办事能力,事业心、责任心方面都要有相应的推选条件,选出来的村委会干部都要能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尤其是要对他们加大学习力度,提高他们的政策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对无合适人员的村,由政府直接派任第一书记。三是要不断健全村级班子考核激励机制,多方激发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新村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制订强村富民发展规划。既要着眼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目标,又要根据新村的工作基础,制订切实可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在上级政府的帮助下,落实措施,用规划来推动工作。整合资源,合理布局,集约建设,逐步改善合并后新村面貌和村民生活质量。即要体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的适度集聚,又要充分利用区位好规模大、基础设施较完善的现有村庄进行整治、扩建。根据本村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地理条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对人口密度低、面积小的自然村减少基础设施投入适时向集镇集中,对基础设施较完善的自然村完善服务配套,适时进行扩建改造。

三、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针对千差万别的村级情况,按照“因村而宜、各取所长”的原则,找准发展路子。对有一定企业基础的村,要加大改制和招商引项力度,加快企业发展,以工哺农,以工富村;对有一定资源的村,要进一步盘活资源,增强村级组织“造血”功能,通过承包、租赁、合作开发等方式,实现集体资源的合理利用,发展地方性特色产业,培育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提高发展的可持续性。

四、大力推进以民生实事为主体的重点工作。把行政村规模调整与村庄整治、“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文化礼堂、污水零直排、水利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多渠道争取资金,推进新村基础设施和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以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回报于民。





方浩委员:

您在台州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新村融合后加快经济发展的建议》(第2020252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年我市积极稳妥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全市整合新建1015个行政村,到目前为止已有1002个新村的集体资产实现有效融合。2019年以来,我市着力巩固深化扩大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成果,全力做好村调“后半篇文章”,2019年7月,市委在温岭召开全市新村融合发展暨“争星夺旗·和美共创”现场推进会,时任市委副书记吴海平在会上围绕如何高质量推进新村融合发展作了重要讲话。截止2019年底,全市所有新村年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有565个新村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2万元。各地新村规划编制均已基本完成,由于目前村庄规划涉及国土空间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全市新行政村的村庄规划暂缓审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加快新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19〕48号)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新村融合后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一、健全新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指导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换届,建立健全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社管会、社监会制度,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一肩挑”,对确无合适“一肩挑”人选的新村,可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党组织书记,授予其社员资格(不享受社员收益分配、福利等权利),并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社长;推进“先定事后选人”工作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干事型”的村干部队伍,为村级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新村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60号)文件精神,制订落实《台州市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强化规划引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通盘考虑生态保护、土地利用、村庄布局和产业发展,修编“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提升乡村规划创意设计、功能统筹、产业融合能力,分类推进城乡融合型、集聚提升型、特色保护型、撤并改造型等村庄建设,充分展示村庄的个性和魅力,做大做强中心村,引导乡村差异化、特色化、均衡化发展。统筹规划、配套跟进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和空间布局,美化洁化序化绿化乡村环境,努力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山海水城”特色、功能健全完备、空间舒适优美的示范民居,创新引领农村特色风貌。

三、推进新村发展项目落地。建立以县为单位的新村建设项目库,包括新建、扩建、迁建和重建等项目。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财政作用 做好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续工作的通知》,加快财政奖补政策落实,推进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各地不断加大财政支持政策的兑现落实,椒江区积极打通杭绍台铁路、福利院等重点工作梗阻,积极推动“一事一议”项目落地;温岭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70%以上用于新村;玉环市结合新村重点项目盘活村级闲置留地,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门县落实扶贫产业发展项目,优先倾斜新村建设。

四、大力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启动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攻坚提升行动,利用南北协作机制,统筹依托各类园区、开发区、特色小镇等平台,高质量谋划实施一批“飞地”抱团发展项目,将难以巩固提升的相对薄弱村都纳入帮扶对象。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依托集体经济强村和区域特色,通过统一规划、整体开发、联合营销、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式,串点成线,以线带面,片区化组团开发一批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牢固树立村庄经营理念,充分利用当地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风情、村居民舍、特色产业和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挖掘农业功能和乡村价值,加快培育美丽经济,壮大集体经济。

五、培育新村服务品牌。推动“最多跑一次”向新村延伸,制定村级办事服务清单,优化办事流程,落实各项代办制度。组织开展农村文化礼堂“四万工程”,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具有特色的民俗文化和群体性文化体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新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开展各类为民惠民活动,推动服务下沉。选树一批融合发展成效突出的典型新村(社区),以及带富能力强、善治理的新村“好支书”“好主任”。

感谢您对新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黄联红

联系电话:88595100      邮编:318000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