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扩大公租房保障对象覆盖面
部分申请条件作了适当放宽
信息来源: 台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6-04 10: 06 作者: 施炜 黄银晓 浏览次数:

近日,黄岩区发布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以新规鼓励符合条件的群众申报。

据了解,相比于去年,今年的准入标准针对四类申请对象,在户籍范围、人均收入、合同及社保时限等方面发生了变化。对此,黄岩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给出了解读。

在户籍范围上,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户籍扩大,原本该区6个乡和5个镇中非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村不在保障范围内,修改后这部分被列入保障区域。同时,将城镇新就业人员的户籍,放宽至台州户籍或持有台州市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并鼓励外地在黄新就业大学生积极申报。

在人均收入标准上,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由“低于37067.4元”放宽为“低于40224.6元”;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农业转移人口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由“低于61779元”放宽为“低于67041元”。

在合同及社保时限上,新就业人员在台州市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由“12个月及以上”放宽为“6个月及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农业转移人口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时间由原来的“3年及以上”放宽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时间由“3年及以上”放宽至“6个月及以上”。

此外,规范了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农业转移人口所需专业技能证书的表述。由原来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能证书”更改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中级及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准入标准的放宽和规范化,将更多人纳入了申请公租房的准入范围,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更加全面地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的权益。”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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