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台州日报 | 发布时间: 2020-05-14 10: 03 | 浏览次数: |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美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三服务”、市委“两抓年”和省检察院“三个年”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省检察院考核的34项业务指标中,9项位居全省第一。检察工作获得中央领导批示肯定1人次、省级领导批示肯定16人次,被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138次。4个典型案例获评全国精品案件,2项工作机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创新成果。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一、围绕中心精准发力,扛起服务保障大局的首要责任
始终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检察机关头等大事,在保障什么、怎么服务上下功夫。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以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为主线,全力参与“抓治理、防风险、保平安”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934人,提起公诉12113人。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起诉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028人。成功追诉发生在22年前的玉环坎门街道命案,使迟到的正义最终得到实现!该案入围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起诉145人,强化追赃挽损,尽力降低人民群众损失。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线索排查、依法严惩、破网打伞、综合整治、宣传造势”统筹打好攻坚战。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103件219人,起诉90件424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9件131人,确保批捕起诉的每一起黑恶犯罪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把深挖细查黑恶犯罪背后的“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率先在全省提出“三个一律”机制,发现移送“保护伞”线索50件。在张一平、赵海彬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发现并自行立案查办3起司法人员涉嫌渎职犯罪案件。落实“两个必须”要求,开展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宣讲,发出检察建议28件,推动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协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扫黑除恶专项考核位居全省第二。
营造更好法治环境支持民企发展。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依法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94人,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3人,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秉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依法不批准逮捕54人,依法不起诉136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民营企业体现出最大限度的政策帮扶。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监督纠正19件违规查封、扣押等侵害企业正当权益案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案件依法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20人。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对82件涉企民商事案件提出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合法诉求。路桥、临海、天台等基层检察院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受到当地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共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认真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2件94人,逮捕67人,已起诉77人。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强化面上组织指导,扎实推进职务犯罪案件以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机制。强化与监委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制约,对重大复杂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解决涉及定罪量刑、有关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把好审查关。对3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了职务犯罪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上诉少的良好效果。
二、立足办案强化监督,扛起维护司法公正的监督责任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按照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设置七大业务部门,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在全省率先全面推开“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切实提升侦查监督质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9人,追诉199人,其中185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5件。“捕诉一体”相关业务指标考核位居全省第二。“侦捕诉”办案规范化、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等多项工作机制被省检察院发文推广。提出刑事抗诉37件,已改判和发回重审16件。对临海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发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13件,监督执行金额1305万元。依法办理特赦监督案件326件。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监督纠正妨碍律师依法履职案件6件。深化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受理群众举报2377件,发出检察建议并纠正整改1534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74件,对确有错误的坚决予以纠正,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8件。
做强民事检察。全年共审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416件,对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判,加强释法说理,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息访息诉217件,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调解书提起抗诉5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3件,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0件。针对当前我市虚假诉讼与“套路贷”等涉黑涉恶犯罪交织渗透等新动向,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意见,形成高效打击虚假诉讼合力。依法办理郑官顺、金勇君等涉黑恶犯罪团伙背后的“套路贷”虚假诉讼系列案223件,涉案金额1亿余元,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0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37人。对民事执行不当提出检察建议173件,协力解决“执行难”。
做实行政检察。把行政检察作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基层治理的有效抓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协作等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市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某诉玉环市某镇政府行政抗诉案中,坚持调处优先,化解矛盾争议,既避免给当地政府重点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又充分维护张某某合法权益,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围绕建设美丽台州等中心工作,监督纠正国土、卫生等领域非诉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权威,促进依法行政,共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515件,同比上升近10倍,工作经验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就行政诉讼文书送达、不予立案执行、案件受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76件。行政检察工作考核位居全省第二。
三、凝聚共识开拓进取,扛起守护公共利益的重要责任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嘱托和期望,自觉践行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责任。
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建立检察主责、相关部门配合支持的工作机制,深化府院协作机制,会同法院、公安、国土、环保、财政、信访、渔业管理、海警等部门,会签相关协作意见,守护公共利益的“朋友圈”越来越大,“同盟军”越来越强。在全省率先建立渔业资源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赔偿联合工作机制,破解取证难、鉴定难。在检察机关建议和推动下,黄岩、玉环等县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有关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决定或意见,仙居县人民政府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纳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在专项监督上下功夫。开展网络餐饮安全专项监督,排查网络平台商户1000余家,督促查处152家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商户,让群众吃上“放心外卖”,系列案获评全省公益诉讼两周年优秀案例。开展“守护海洋”等专项监督,督促处理固体废弃物1.3万吨,放流鱼苗2110万尾,查处违法排放医疗污水的口腔诊所16家。开展服刑人员养老金违规发放专项监督,共立案审查475件,涉案金额560余万元。就办案发现的问题,会同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封堵漏洞,直接推动全国养老金发放规范化进程,系列案件获评全省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在拓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领域上下功夫。在市检察院统一组织和指导下,椒江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做出非法捕捞水产品从业禁止令,成功办理全省首例广告领域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温岭检察院设立全省首家派驻海洋渔业部门检察官办公室,在公共安全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针对该市数十艘废弃船舶、沉船无序处置,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首次以集中公开宣告形式送达。三门检察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大气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二次供水专项监督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被检察日报、人民网等中央媒体广泛报道。
四、勇于担当改革创新,扛起积极参与市域治理的社会责任
把“大陈岛垦荒精神”作为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源动力,用改革创新成果积极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积极推进诉源治理。转变“案多成绩大”的旧观念,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刑事司法理念,促进源头治理。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190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起诉2557人,力争做到案结事了、良法善治。率先在全省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机制探索,促使公益损害赔偿人尽快主动赔偿,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开展检察机关信访“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收到的4697件署名信访件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发放救助金156万元,全力防范因案致贫。主动探索将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个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优秀案例。
主动担当刑事诉讼活动主导责任。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及律师的配合协作,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9061人,占所有审结案件的60%,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5.7%,居全省前列,既有效节省司法资源,又最大限度化解因案件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玉环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获得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针对被告人假认罪认罚骗取从宽处理后又上诉、庭审翻供以及量刑建议无明显不当未被采纳等情况,运用抗诉、当庭变更量刑建议等方式,与审判机关一道,共同昭示“认罪认罚岂能有假、法律尊严不容亵渎”,有关工作情况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简报刊发。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社会治理的“未来工程”来抓。严惩“大灰狼”,依法起诉性侵、猥亵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119人。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上升苗头,剖析类案成因,提出防范建议,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不让孩子的伤成为全社会的痛。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批准逮捕146人、起诉216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91人,不起诉193人。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校园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护航流动儿童”巡讲活动,在33所学校宣讲130场,受众3.3万余人,为孩子们扣好“法治纽扣”。温岭检察院上线全国首个青少年社会观护一体化智慧平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确定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单位。
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扛起锻造检察铁军的政治责任
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大力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辩证关系,把政治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灵魂。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端正司法指导思想,严肃司法纪律作风,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中做到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我市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着力提升队伍活力。大力发现培养优秀年轻干部,11名“80后”干部提任市检察院中层正职、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充实检察人才后备力量。积极推进基层检察院领导干部交流,调整交流同一领导班子任职10年以上的干部11名。聘请17位专家学者、律师等,组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专家委员会。深化岗位练兵、检校共建等机制,1人获评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6篇调研成果在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奖,其中一等奖4篇。
努力提升智慧检务水平。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将现代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起来。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等4项入选全省第一批信息化项目试点。研发的技术性证据审查智能辅助系统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死因鉴定、伤情鉴定、电子证据等三项均获得满意评价。全年经技术性审查改变原鉴定结论并被采纳18件,位居全省第一。1份法医鉴定文书获评“全国双十佳文书”。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高度重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精心办理代表建议4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把审议意见落到工作实处。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检察官的履职评议,扎实做好履职评议各项工作,全力整改落实。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围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题政党协商。协助市政协做好委派民主监督员专项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纪委监察委监督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制约。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办法,继续做好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布法律文书10169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15件。注重检察宣传,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460余篇,官方微信推文1400余条,官方微博和头条号18000余条,“两微一端”总粉丝近90000人。接受省检察院党组政治巡视,对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主动查处违纪案件2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案件4件。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和检察事业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市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工作的每一项成绩取得都离不开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关心、帮助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服务”的举措还需要更实更细;二是业务尖子不多,专业人才欠缺,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提高;三是信息化应用跟不上时代发展,智慧检务建设步伐需要加快;四是少数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重点再突出、力度再加大、措施再落实,持续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在改革发展新征程中,检察工作必须深度融入全市发展大局。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全面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市五届四次党代会重大部署,以提升检察机关核心战斗力为着力点,以“三个年”活动为总抓手,以“五院同创”为总载体,高水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服务保障大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忠诚履职,更加自觉地服务保障大局,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发力点。增强底线思维,弘扬斗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助力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和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深化“三服务”,出台服务新时代台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建设的新举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工作。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在推进市域治理上体现更强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群众初次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办理质效。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有效防范案件质量风险和社会风险。结合办案工作,加强以案释法,对事关基层社会治理重点案件、类案,主动开展“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宣传、一案一建议”等“四个一”活动,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协同推进诉源治理,深化“少捕慎诉”、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等工作,丰富台州市域社会治理的检察实践。
三、在提升监督质效上呈现更优品牌。深化法律监督行动年活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职能。深化检察业务建设年活动,落实专业化办案要求,加强业务制度规范建设。深化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建成公益诉讼技术检测等实验室,深化政法“一体化”系统应用,推进智慧办案系统,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强化机制创新品牌意识,以求极致精神,把机制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助力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台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凸现更严举措。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抓好省检察院党组政治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各项措施,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对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坚持人才兴检、人才强检,加大优秀人才培养力度。压紧压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严格执行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
各位代表,初心永不忘,使命勇担当!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保持常抓的韧劲、真抓的实劲,加压奋进、持续发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而努力奋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