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员工当年可休年休假吗?
信息来源: 台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20-10-06 08: 53 作者: 陈佳乐 浏览次数:

王某于半年前入职某机械公司,近日因故离职。离职结算时,王某提出工作期间未休带薪年休假,故要求支付相应的补偿。机械公司不同意,认为王某入职未满一年,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

王某则认为,其入职机械公司之前,累计工作年限已达10年以上,每年应享有10天带薪年休假,入职当年就应享有相应的年休假。因双方发生争议,王某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机械公司支付工作期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王某在任职机械公司前,在前一用人单位工作时未休当年年休假,其入职机械公司之前已经具有10年以上的累计工作年限,故王某入职机械公司的当年即可享受年休假,无需在机械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才可享受年休假。后仲裁委裁决机械公司向王某支付了在机械公司工作期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休年休假是看累计工作年限,新入职并不是休假的障碍。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将员工休年休假的条件设定为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实际上对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存在误读。

简而言之,新入职员工休年假,可分两种情形。一个是对于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职场新人而言,工作不满一年,是不享有带薪休假条件的,满一年之后,方可享受年休假;另一个是只要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即使刚入职新公司,也是可以享受年休假的,不过当年享受天数需要折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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