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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450/2019-447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9-08-26
【图文解读】《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市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台州市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台建〔2019〕77号)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9- 08- 26 16: 12 浏览次数:

 

问题1:建设项目如何申报防雷检测?

答:建设单位需申请台州市建设工程防雷许可事项的,应在“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含施工许可证事项阶段”勾选一家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该项目下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被勾选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就会接到相应的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服务工作任务通知。

问题2:气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测范围怎样?

答::“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事项”选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测,“易燃易爆事项”选择气象部门检测。

问题3:防雷检测技术服务费如何支付?

答:建设工程防雷安全审批中涉及的防雷检测技术服务费用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范畴。

问题4:在台州市开展防雷检测的机构有哪些?

答:经公开招标,以下4家检测机构入围:浙江防雷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宁波防雷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绍兴防雷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浙江中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问题:5:检测机构需提交哪些资料用于竣工验收?

答:按规定取得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专业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合格报告,并在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

本文件解读机关: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厉维军、柯灵潮 联系电话:0576-88517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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