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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012/2019-663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01-20
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 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 2019-01-20 16: 33 浏览次数:

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39号)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台公开办法【2018】1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梳理总结2018年度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现总结如下: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两个高水平”建设总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攻坚年和“两区一县”创建为抓手,全面开展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全面推进 “一打三整治”、渔业平安创建、海洋生态建设、渔业产业转型,依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机制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落实专项经费保障该项工作开展,及时向市政府公开办报备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机关各处室、事业各单位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扎实有序地推动政务工作开展。健全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制度。

二是强化方案指导。政务公开是政府通过向社会公开政务活动的方式,是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根据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政办发〔2018〕39号)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台公开办法【2018】1号)的要求,结合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进一步核查和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包括领导机制、网站审核发布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重要政策解读机制、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都作了明确规定,持续有效执行《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保密工作制度》(台海渔〔2016〕109号),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有序、有的放矢。

三是强化考核督促。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局对处室、单位的年度考评内容。局办公室负责对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目标管理积分制考评办法》,年终进行梳理盘点,设置专门分值,分别对涉及舆情报告、局网站信息报送排名以及规范性文件发布情况予以酌情加扣分。

二、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发布平台信息。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信息专栏要素齐全,公开的信息及时更新、格式规范、分类准确,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完整和规范。做好重点项目公开,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处罚、渔业生产成本补贴等项目及时全面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2018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7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1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公开数37条。

二是着力加强政策的公开和解读。2018年,我局共发布(转发)1个法律文件、3个行政法规、2个地方性法规、4个规范性文件和1个政策解读,包括《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印发的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指南的通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废止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渔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等有关重要法律法规文件,都在局网站相应栏目进行发布,专门对《浙江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进行政策解读,有效推动重要政策法规得到及时公布。

三是切实做好重点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结合本职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信息发布,及时公布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全国湾(滩)长制现场会和经验推广工作、渔船综合管理改革、“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落实专人编制年度报告,并经局领导审核及时发布年度报告。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在2018年3月30日前公布,2008—2017年年报齐全。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2018年我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87件,实际结案85件。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落实专人负责公开工作,及时将已结案的8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在台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开。

三、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

2018年以来,我局没有出现因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从而引起上级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败诉的情况。在线依申请答复方面,今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4件由宁波象山渔民提出公开我市从事海洋丁香鱼捕捞作业渔船相关信息,经与我局执法支队负责人对接发现,我市不存在丁香鱼捕捞渔船,以电话方式告知对方该信息不存在;其中1件,要求公开县级海域滩涂征用文件,经与局海域海岛处负责人对接,及时将相关申请转给县级局;2件,由高校学生申请公开年度水产品产量数据用于学术研究,经向领导请示批准后,通过电话联系对方,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资料发送对方;3件,由高校学生申请公开浙北渔场梭子蟹限额捕捞相关资料用于高校研究,经领导批准同意,通过电话联系对方,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资料发送对方。

四、进一步发挥媒体辐射作用

深化媒体合作,依托我市“三报一台”宣传网络,进一步发挥手机app、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舆情引导作用,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邀请媒体参与执法一线执法等方式,深入解读渔船安全生产、伏休监管、幼鱼保护和禁用渔具政策,营造了全方位宣传国家新伏休制度、省人大幼鱼保护决定的浓郁氛围。2018年以来,中央电视台、中国海洋报、农民日报、浙江卫视、浙江日报、台州日报、台州电台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累计宣传我市“三战”执法行动800余篇(次),央视新闻联播、早间新闻聚焦台州,专题报道了我市验船师“战高温、冒酷暑、排隐患”的感人事迹,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13.5万余份,推送公益短信120余万条,进一步提高伏休管理的覆盖面、渗透力和持久度。

五、存在短板及补齐措施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尤其是当前正值局机构改革的磨合期,如何有效地改版局网站,助力发挥“依港兴城促产、扩大口岸开放、推动渔业转型、守护海上安全”的核心职能,让信息公开更加迅速畅通、全面翔实、及时到位等方面都需要再做进一步提升。对此,2019年,我局将继续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平台上下功夫,有效落实涉及机构改革后的网站版面调整,精简优化网站栏目,提升平台辐射效应,完善公开制度完善通报制度,严格程序标准,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严格按照全国网站普查的要求,做好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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