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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18-08-17

【文字解读】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调整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时间: 2018-08-1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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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属省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为更好的满足患者需求,改善医院诊疗环境,该院新院区(楚门镇)建成并投入使用,新院区总占地面积6244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756.4平方米,核定床位数500张,其中:单人病房32间,双人病房67间,三人病房94间,四人及四人以上22间,均配置了单独卫生设施、病房呼叫系统、中央空调、液晶电视等设施。为规范病房床位收费,我委核定了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的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

  二、审批理由

  (一)属政府定价项目;(二)依法行政,依职权履职定价;(三)医院新院区投入运营,需出台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便于医院执行。

  三、审批依据

  (一)《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价费[2005]140号);(三)《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修订版)》。

  四、定价依据

  (一)平衡同等级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为主;(二)考虑病房运行成本及软硬件设施;(三)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四)结合医保报销水平等。

  五、核定标准

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

单位:元/床.日

普通病房

主要配置设施

收费标准

双人间

  单独卫生间、病床、床头柜、电视、衣柜、陪人椅、中央空调

55

三人间

  单独卫生间、病床、床头柜、电视、衣柜、陪人椅、中央空调

45

四人间

  单独卫生间、病床、床头柜、电视、衣柜、陪人椅、中央空调

40

六人间

  单独卫生间、病床、床头柜、电视、衣柜、陪人椅、中央空调

35

八人间

  单独卫生间、病床、床头柜、电视、衣柜、陪人椅、中央空调

30

  六、收费公示

  医院应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实行价格公示,规范价格行为,自觉接受价格、卫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七、执行时间

  自2017年10月20日起执行。

 解读人:颜士平      联系电话:0576-885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