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668290/2018-668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8-02-12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18-01-26 16: 42 浏览次数:

2017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按照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的品质和实效。现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7年,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公开政府政务信息,共主动公开信息1062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公开率同比提升59.7%,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3次,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5件,在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中,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没有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量化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考核内容,分值占5%,对每个处室的信息分月进行量化考核,每月通报,年终结算总分,调动一线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最大限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率。
二是审批建档制度。需公开的每一条信息统一填报《信息公开审批单》,由相关处室信息公开负责人填报,处室处长审核把关,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领导审定签字同意,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确保每条信息公开规范发布。
三是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机关各处室对公开信息进行自我审查;分管领导审查把关;办公室统一审查检查;对重要、重大公开信息或事关保密工作方面把握不准的,办公室报局长审查批准,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是责任追究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对不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对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对未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等,局领导对有关人员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2017年,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启动“城市合伙人计划”,抓共建,强服务,优舆论,不断扩大城市管理朋友圈,群众感受度进一步提升。

一是坚持共建共管。畅通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开展城管工作开放日、市民体验日等活动,开展城市管理问题随手拍等有奖举报活动,让市民来“找茬”,邀请市民参观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生态处理厂、样板公厕体验馆。在16个街路、市场实施街区自治,聘请29名热心市民当街长,与4.7万家临街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第三方考核制度,聘请行风监督员等热心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评判,努力把社会各界拉进我们的朋友圈。二是坚持服务优先。依托社区、村居、物业小区设立“城管工作站”和“城管志愿者服务站”,在城市建成区范围278个社区、村居建立“两站”,建站率达到100%;在334个物业小区建设“两站”,建站率达到95%。在城管工作站推行“四项服务”工作机制,即“区域自治服务、民事代办服务、民情联络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城管志愿者服务站推行“四个常态”工作机制,常态化招募社会志愿者、组织城市管理知识宣传、城市管理文明劝导活动、城市管理监督检查活动,打通管理服务最后一公里,较好地发挥了“两站”信息公开、服务一线的作用。三是坚持舆论引导。强化主动发声,局微信公众平台推动微信195条,网友总阅读超60万人次,其中被台州发布录用24条,走在部门前列;建立并落实了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强化舆情应对,全系统有效处置各类网络舆情70余起,拘留相关造谣、中伤责任人7人,没有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和重大负面舆情。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虽然我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到了较好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注,对信息的需求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专业水平不够高、日常督查不够严、信息公开领域不够宽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
2018年,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年度培训工作,按照每年年初、年中和年末三次定点定人培训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拓宽公开内容,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是进一步落实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原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不断优化调整并在日常工作中落到实处,为群众提供更及时、更规范、更有用的信息资源。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