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翔委员: 您在台州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建设立体停车库的建议》(第32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区机动车迅速增加,停车位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停车难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 为加强市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增加有效供给,补强城市发展短板,自2013年以来,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正式启动为期五年的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总目标,实施五大治堵(规划治堵、工程治堵、严管治堵、科技治堵、人文治堵)。 今年我市继续大力推进停车系统建设,计划全市新增配建停车位11800个,并列入今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据7月份市政府督查结果,1-6月份已完成新增停车位22437个。这些停车泊位的建设,一定程度缓解了交通拥堵,但与全市小汽车拥有量相比,停车场(库)仍显不足,医院、学校、商业街区等周边“停车难、行车难”问题仍然还比较突出。 你在建议中提倡的大力建设立体停车库等智能化停车设施的建议很好,在停车泊位稀缺、停车需求旺盛区域建立立体停车库,以有效缓解停车位不足的问题,确实很有必要。你为此提出的一些对策与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借鉴与启发,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并根据2015年出台的《台州市区公共停车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停车场(含立体停车库)建设力度 将下列地点列为建设重点,做好停车泊位增量的文章: 1.社区、小区内部及周边; 2.铁路、公路、机场、高速出入口等大型交通枢纽公交首末站、换乘中心; 3.城市综合体、商业区、大型公园、医院、学校、办事中心、行政企事业单位等经营服务单位; 4.既有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闲置工业厂房、仓库、“三改一拆”拆后地块、暂不开发的收储地块或村留地等; 5.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和人防工程配建停车场; 6.有建设条件的公共绿地配建地下停车场。 二、建设立体车库,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目前,在市图书馆东南侧建设立体停车场,共1639个停车位,2017年3月开建;在路桥区银座街与双水路东北角地块建设立体停车场,共280个停车位,计划2017年10月开工;在黄岩区黄岩大厦建设立体停车场,共110个停车位,计划2017年10月开工。我们想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三、加强停车位经营管理,推行差异化停车收费 2015年10月成立了台州市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65号会议纪要精神,商业设施周边的停车场,属于公共场地停车场的,由台州市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和有关部门就停车收费管理和公共停车场建设进行沟通、协调,明确对原有管理方式进行进一步改进,推行差异化停车收费管理。通过一段时间的建设和部署,截至目前,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停车管理系统、呼叫系统、微信公众平台等已经建成,运行良好。 四、积极创造条件,盘活存量停车资源 鼓励并引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盘活存量停车资源。推行错时停车,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类建筑共享利用停车泊位。允许个人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将个人所有停车设施错时、短时出租、出借,并取得相应收益。 五、规范审批、简化程序 各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将公共停车场项目审批纳入简政放权范畴,主动服务、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完成项目业主或投资主体提出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或核准)。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关建设资金补助办法。 六、查处违法停车,确保道路畅通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交管局对市区僵尸车开展联合整治,对无主及在依法告知到期后仍未驶离的占道车辆进行拖离。强化执法处罚,重点对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出入口通道的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贴单处罚。 公安交警部门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交通治堵等中心工作,严查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从2016年下半年起,在台州市区范围内,对违停严重影响交通的车辆坚决予以拖离现场;从2017年4月10日起,在台州市区严管示范路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放或临时停车的,依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陶杨华 联系电话:88553823邮编:318000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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