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彬委员: 您在台州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鉴洋湖城市湿地公园保护开发推进湿地周边生态环境管控治理的建议》(第360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鉴洋湖湿地是台州市最大的内陆河流型湿地,2009年经国家住建部批准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2013年经省林业厅批准为省级湿地公园。为加强鉴洋湖湿地的保护开发,2010年,市区两级先后成立鉴洋湖湿地保护开发指挥部(2015年4月,区级指挥部改为鉴洋湖湿地保护开发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批准设立“台州市黄岩区鉴洋湖城市湿地公园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机构规格升级为隶属于台州市政府(由市政府委托区政府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随着机构的升格和人员的不断充实,鉴洋湖湿地公园的开发保护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2009年10月,由市建设规划局委托北京土人景观与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鉴洋湖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2011年12月,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通过了市政府初审。规划的指导思想是“根据自然、人文资源的特点,以维护湿地生态环境健康和延续乡土文脉特色为出发点,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充分体现鉴洋湖城市湿地公园的特色,积极发挥其在区域中的生态服务功能。”如何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和协调发展湿地既是规划研究的重点,也是我们保护开发的中心工作。在总规的引领下,我们切实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一、优化完善规划设计 近阶段,随着管委会工作人员的逐步充实,在现场进行探勘、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对总规及前期相关设计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一是对原有公园交通路网进行调整完善。通过适当调整原有相对封闭的内部路网,以便于公园人流疏散;对核心区路网进行局部调整,以完善鸡笼山街的商业氛围;在公园南面新建临时道路,对牛极工业区的货车进行分流,以减少外部交通对公园的影响。二是对拆迁地块和村民住宅安置地进行谋划。通过货币化安置、异地安置和存量盘活三种方式,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对村民宅基地作出初步安排。三是对平衡地块作出初步安排。为保证公园建设资金的相对平衡,对村庄拆迁和村民宅基地安排后,整理出公园建设的平衡地块,以保证公园建设资金的总体平衡。细化、完善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做到规划落地,争取湿地公园早日建成。 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在“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鉴洋湖湿地不属于城镇规划区范围,且位于“城市绿廊”区,除村庄部分建设用地外,大多属于非建设用地或基本农田。而2020年前,“两规”调整难度很大,直接影响近三年的全面开发。 二、加快启动区块建设 2016年底,已基本完成依托湿地区域原有鉴湖公社办公楼房,改造建设成湿地公园接待中心。在此基础上,将入口道路景观工程作为公园启动区块,该工程涉及用地约350亩,主要包括入口道路、园林景观和绿化等,于2014年1I月完成招标,曾于2016年3月组织进场施工,因土地未落实,一直未开工。目前,涉及的土地流转或征地工作基本完成,今年5月24日,开始实质性启动建设,目前已完成路基填筑4200平方米,争取年底建成。 三、开展前期PPP洽谈 为解决公园建设资金问题,除地方财政投入外,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现已基本明确鉴洋湖城市湿地公园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实施。本着科学保护、合理开发为原则,寻找不但具有经济实力,更要有与我们“归田园居”理念相一致的合作方,将鉴洋湖城市湿地公园打造出以“渔耕文化”为特色的生产性湿地公园。目前,已与中国二十冶集团、中国电建、中信等多家单位接触洽谈PPP合作相关事宜。 四、开展土地流转工作 今年5月3日,组织召开了鉴洋湖湿地公园规划范围内14个村两班子参加的鉴洋湖湿地公园建设动员大会,要求2个月内完成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土地流转。目前,各村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全部同意土地流转,接下来,各村将分别与村民签订流转协议,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的14个村总计约5000亩的土地流转工作在7月底完成,为接下来PPP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 五、深化湿地保护工作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水环境整治、清洁空气行动和清洁土壤行动,不断深化环境整治,着力区域改善环境质量,目前,鉴洋湖湿地周边区域水体水质已基本维持在Ⅲ类。为进一步深化湿地保护工作,已专门成立湿地保护小组,经过湿地保护小组连日来的巡查,初步完成了对整个鉴洋湖湿地公园管控范围内的污染源排查。一是山体破坏严重,大大小小的采石场有12个,其中有5处仍在开挖;二是湿地核心区范围有部分污染企业存在,并且私自搭建违章建筑;三是农业生产污水、牲畜饲养排出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湖中;四是整个鉴洋湖水域范围富营养化严重,水面有大量的藻类、水葫芦生长;五是水域范围内存在大量非法捕鱼网具,还存在非法电鱼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下阶段将严格实施鉴洋湖湿地周边区域的全方位治理,抓好截污工程建设;加强网格化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加大整治项目资金投入,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六、切实加强宣传 湿地公园的开发与建设,离不开周边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因此,需积极开展与湿地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周边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在今年4月中旬,举办了“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的系列活动,受到了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接下来,还会结合湿地现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各项宣传活动,加大正面的宣传力度。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朝平 联系电话:88517637邮编:318000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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