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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434/2017-667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海事局 成文日期: 2017-04-01
台州海事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台州海事局 发布时间: 2017-04-01 10: 10 浏览次数:

  台州海事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海事局

  

  政府信息公开是连接海事部门与港航企业、社会公众的重要纽带,是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增强海事执法水平、构建和谐海事的重要平台。2016年以来,台州海事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现将2016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在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设立了“组织机构 ”、“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社会监督”等5个栏目,公开或更新信息92条。在台州海事局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有65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在线访谈4次。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按照上级海事部门及台州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务公开保密委员会,并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节点,落实责任。

  (二)健全制度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和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我局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各项制度。修订完善《台州海事局深入推进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台州海事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台州海事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台州海事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尤其是《台州海事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对政务公开范围、内容、公开形式工作职责、技术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使我局政务公开朝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在建立工作制度的同时,还不断完善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如建立每月信息更新和每季度信息更新检查机制,确定信息数量指标及考评奖惩制度,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程序,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编制《指南》和《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7号令)、《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事权层级调整情况的通知》(浙海法规〔2015〕185号)和《浙江海事局关于发布〈2015版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的通知》(浙海法规〔2015〕192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台州海事局2015版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印刷成册,进行了分发,并要求局属各单位(部门)对新版《指南》更新和改动的内容进行重点分析,及时在相关载体落实对应信息的公开和更新工作。

  (四)加强载体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台州海事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对网站信息发布、网站运行管理进行明确规定和责任划分,统一更新海事“三定”后机构职能调整、业务办理流程及文书、收费依据、海事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开通局长信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中心功能,使其内容更加丰富,极大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二是官方政务微信、微博高效运行。海事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以及海事业务开展等信息都能在第一时间发布。2016年共发布微信147期,发布转发微博158篇,及时回复咨询及舆情引导30余次。三是政务大厅高标准建设。政务大厅、各海事处的政务便民窗口是推进和落实海事政务信息公开的前沿阵地。我局严格按照《海事政务中心外观形象、标志及内部设置标准》要求,对局机关政务大厅、有条件海事处的政务窗口完善设施配置,进行统一规范和设置调整,做到秩序井然、整洁卫生,受理人员风纪严整、示证执法、用语规范,进一步体现便民、利民的政务公开要求,规范海事执法行为,展示海事良好的执法风纪风貌。

  (五)强化目标考核。我局把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并列入局海事行政执法专项督察项目,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业务处室对照《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评价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和查漏补缺。局执法督察处牵头组织该项工作的执法检查和目标考核,以落实对工作实施的监督保障,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总结经验。

  (六)强化学习培训。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员、执法人员尤其是政务受理、办理岗位人员直接面对行政相对人,需要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工作要求。我局今年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及上级文件组织集中培训,并在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工作座谈会,交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举措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秉承“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对我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进行维护更新,拓展服务功能,提升用户体验。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阶段性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察督办。要强化现场督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并将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应用。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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