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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南京大汉 发布时间: 2016-08-13 17: 55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更好地发挥其政务公开和服务群众主平台作用,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前段时间,国务院办公厅对今年第二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我省大部分政府网站情况较好,总体合格率为90%以上。今年5月以来,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抽查了321个政府网站,合格率达95%以上,但还存在少数地区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同时,还对全省各级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上省级有关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和各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栏目内容空白等问题。
  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和部门对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仍不重视。检查发现有3个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未及时整改。其中:“浙江省外国专家局国际人才交流网”,在检查时间点前两周,网站首页无更新,存在空白栏目;“浙江侨网”存在大量空白栏目,多个栏目的信息长时间不更新;“衢州司法行政网”整改不及时,仍存在多个空白栏目。此外,常山县因部分网站管理不善已多次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但整改措施仍然未能扎实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的问题较突出。从专项检查结果来看,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较多,主要为本地概况、财政信息、计划总结、统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更新不及时。如县级政府网站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数达117个,占问题总数的32.41%;省级部门网站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数达68个,占问题总数的36.96%。
  (三)部分网站开展网上调查次数达不到要求。在抽查的321个政府网站中,近30%的网站未开设网上调查栏目或开展网上调查的次数达不到要求。省政府门户网站每年推出多期邀请全省网民参与的网上调查,并通知省级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链接,仍有部分网站未按要求及时进行宣传和链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水平。
  (一)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各级政府办公室(厅)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区政府网站的监管。各级部门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监管。省政府门户网站已建立全省政府网站群监测平台,对重点政府网站开展日常运维监测,监测结果作为政府网站绩效考核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季度抽查机制,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于每季度末将抽查名单、抽查结果及有关网站整改情况报送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政府信息。要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各类政府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确保不出现因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空白栏目而失分的情况。要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省或设区市统一政务集约化平台,使各系统、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能够有效整合,实现信息共享,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三)加强各级政府网站间的协同联动。由中国政府网、省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府主要门户网站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省级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在24小时内转载;涉及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有关部门和地方网站要及时转载;需要全省广泛参与的网上调查,省级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及时做好链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栏转载政府主要门户网站的重要政策信息及专题信息。省政府办公厅将把省级部门及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转载情况纳入网站绩效考核。
  (四)做好存在严重问题网站的关停整改工作。严格政府网站关停标准和程序,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不得擅自申请关停,如需整改或改版升级,应在确保网站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其他政府网站申请暂时关停每年不得超过1次,关停时间不超过60天;拟永久关停的政府网站要做好内容迁移和公告等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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