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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40X/2015-667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15-09-02
2014年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5-09-02 11: 14 浏览次数: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14〕125号)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分别获2013 年度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奖、2013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和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三等奖。

  一、工作概况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我局制定完善《台州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台州市环保局信息公开指南》、《台州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台州市环保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台州市环保局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台州环保”网络发布工作制度》、《台州市环保局互联网舆情防范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政府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各处室、直属单位均落实1名信息员负责各自部门的信息发布工作。

  (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

  我局制定《台州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基本信息、关键信息、政务动态、办事服务4大类细化公开环境信息。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关键信息主要包括环保规划、计划,财务、人事信息,环境质量状况统计数据,污染防治、项目管理、自然生态、执法监管以及宣传教育等信息;政务动态主要包括环保公文、公告、公示及工作动态信息;办事服务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程序、须提交的材料项目和结果,排污费征收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以及重点污染源排污费的征收情况。

  (三)规范信息公开方式

  我局规定以网络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将环保信息划分为日常可公开信息、重点指标数据信息、环保政务动态信息、重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等5大类,实施分类公开。日常可公开信息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通过“中国·台州”门户网站、台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台州环保官方微博微信、局公告栏以及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布;涉及污染减排、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等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密切相关的重点指标数据信息,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再公开;环保政务动态信息,不涉密的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众特别关注的、重大的、统计性的、综合性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采取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公开;公民依法申请公开的信息,采取定向公开方式进行反馈。

  (四)统一信息公开平台

  我局规定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做好信息公开技术支撑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同时,利用台州市政府“中国·台州”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设置专门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各单位根据《台州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负责本单位可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和更新以及信息传递,所有拟公开信息由信息中心审核后统一对外发布。我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也设置相应的网站,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我局还积极鼓励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自愿公开环境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加大重点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我局严格按照《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14〕125号)的要求,对其中我局牵头的项目及时进行公开。一是及时公开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全市及各县(市、区)每日空气质量状况,在局门户网站、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发布PM2.5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重点流域断面水质和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今年6月18日,在《台州日报》发布2013年度全市环境质量公报。二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环评审批事项的程序、须提交的材料项目和环评审批批复;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环评报告书;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试行网上审批,全过程公开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三是加强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上发布8大类31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上发布行政处罚结果季报、重点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在台州电视台、台州日报开设《环保在行动》专栏。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年度污染减排计划、重点减排工程清单、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和年度污染减排核查结果。

  2、加大“中国·台州”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今年以来,我局规范强化在“中国·台州”网站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完善并及时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上公开、更新台州市环保局信息公开指南,台州市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3月1日发布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修改更新台州市环保局基本情况、机构职能、部门领导、工作规则、岗位责任人等信息;及时发布环保部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和“两项资金”信息;及时发布涉及环保部门人事信息、法规文件、公告公示等信息,在“6·5”世界环境日发布上年度全市环境质量公报;及时发布涉及环保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管等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在“中国·台州”网站上主动公开更新各类政府信息576条,其中职能机构信息18条、财政信息8条,人事信息4条、法规文件9条、公告公示5条、工作信息81条、行政权力信息86条、每日空气质量状况信息365条。

  3、完善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今年,我局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大改版。新网站注重政务信息公开尤其是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包括重点污染源名单、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11个子栏目。新网站突出网上审批便民服务,设立许可审批场景式服务界面,以形象生动的画面引导首次办理人员完成申请办理过程,同时设有办理快捷方式,让办理人员快速进入申请办理页面。新网站新增了生态功能区划分展示、空气质量和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服务,免费为企业选址提供地理信息服务,对公众公开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和重点污染源废气废水在线监控小时均值。新网站完善了“阳光工程”专栏,及时公布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和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新网站完善了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链接,公开企业自行监测结果。新网站还包含了局长信箱、新闻发布会、建言献策、网上投诉、环保论坛、环保微博、微信等10多个子栏目,拓宽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环境保护。今年以来,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500多条。

  4、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力度。一是加强媒体公开。联合台州市同创办、台州市司法局、台州电视台开设《问水说法》栏目,用两高司法解释对市内水环境污染案件进行讲解;联合台州日报开设《环保在行动》专栏,加大环境污染事件曝光力度;联合台州电视台《小丫讲天气》发布空气环境质量日报。截至目前,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播环保新闻500余篇。二是完善舆情监控。出台《台州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台州环保”网络发布工作制度》、《台州市环境保护局互联网舆情防范工作制度》等制度。与多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建立网络协作平台,形成信息资源共享,规范完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正确把握舆情导向。适时开展环境舆情应对和突发事件新闻应急讲座和培训,切实做好环境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工作。在局门户网站上开通《环保动车组》论坛,建立台州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微信平台,10个县市区(集聚区)分别建立各单位官方微博。三是加强行政权力公开,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行政权力事项由190项精减到46项,下降75.8%,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台州市环保局行政权力目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5件,均已及时答复,并将答复文书登记、备案、归档。一是1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畅子崴要求公开重控名单及其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排放数据,以及在线监控链接。1月21日,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应申请人要求电子邮件函告其所申请的所有信息均可在台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查询,并告知网络链接。二是7月22日,安徽省芜湖市戈江区林子豪要求公开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13年十项污染物年度检测报告。8月12日,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应申请人要求电子邮件函告其所申请的所有信息均可在台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查询,并告知网络链接。三是9月26日,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要求公开2013年度地表水环境质量每月监测数据、《黄岩宏图印染织厂年产3000吨高弹丝染织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会专家组意见、2014年上半年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10月18日,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要求进行书面答复:其前2项申请内容不属于应公开的环境信息;第3项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建议其向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第4项属于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开内容,告知其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查询方式。书面答复已邮寄给申请人。四是10月13日,合肥市凌艳雪要求公开台州乾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有关项目环评全本。10月27日,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应申请人要求书面答复其所申请的所有信息均可在台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查询,并告知网络链接。书面答复已邮寄给申请人。五是10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果叶要求公开2013年第三季度全市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名单。10月30日,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应申请人要求电子邮件函告其所申请的涉及台州市本级的信息均可在台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查询,县市区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须向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申请。

  四、明年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设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局门户网站还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2015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梳理政府信息公开项目,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不断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努力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对申请公开的依程序公开,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重点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并正常运行,根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细化二级子栏目,使公开内容更全面详细,同时确保“中国·台州”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二是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拓宽网络、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渠道,引导发动民间团体和环保志愿者,强化环保工作与公众互动,保障群众环境信息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重点建成环保综合信息平台,开通在线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网上调查等服务,方便公众网上办事,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结果。四是重点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回复、登记、归档工作,确保依法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得到申请人认可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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