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9015/2015-668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5-09-01 |
信息来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发布时间: 2015-09-01 09: 14 | 浏览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2011年度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报相关数据起讫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领导小组组成处室的职责,全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平稳运行。主动公开信息有序发布,依申请公开依程序规范受理。
(一)在市政府办事大厅工商窗口和局机关档案室分别设立受理窗口,确定专人为公众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公开的文件定期送至位于台州市档案局的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备公众查阅。
(二)以“中国台州”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步丰富“台州红盾信息网”有关栏目内容,重点公开与经营者、消费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确定专职和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在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三周年之际,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以及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44 号)。通过学习、培训、研讨,结合工作实践,加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四)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本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与工作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工商局、分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发布,及时更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工作。严格按市政府要求,依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总体框架,设立“概况信息”、“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监督”、“办事指南”等10大类23个子项目,重点公开有关政策、文件与工作动态等。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今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346条,累计公开913条。内容涉及本单位情况、综合类信息、工商法治建设、企业登记管理、公平交易监管、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合同监管、队伍建设等。
(二)注重特色,互动交流,做好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根据本局门户网站构架特点,重点发布“动态信息”、“公告公示”、“公众服务”等公开栏目信息,并加强“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监督投诉”等在线互动栏目的建设,尽量在第一时间答复公众咨询,扩大公众获取信息渠道。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等公告均在门户网站上实现公开,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发布该类公告信息12万条。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坚持定期对“工商咨询”、“消费者申诉与咨询”、“廉政效能投诉”、“经济违法案件举报”、“局长信箱”等五大类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各互动栏目均在承诺的时间期限内做到有效提问“每问必答”,有效投诉“一投诉一处理”。处理结果通过捆绑的短信平台及时通知提问或举报者,并且为保护举报者隐私权,系统设定必须通过密码查询举报处理结果。今年共回复各类工商咨询892条,比去年同期略有增长。
(三)自觉服务,主动升级,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我局以综合档案室为主,受理公众查阅事项。二是继续做好网上企业档案查询工作。目前,网民能通过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台州红盾信息网(www.tzaic.gov.cn)“企业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对全市在册企业营业执照所载信息的实时查询,可以查询到全市所有在册企业的9项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极大地提升了公众的知情权。该查询系统与市政府网站实行链接。
(四)扩大渠道,强化监督,做好政府信息社会化公开工作。一是做好常规宣传工作。与省级以上媒体积极沟通,与市级电视台、电台及三大报纸等合作,我局在服务经济、监管维序、打假维权、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广泛的公开。特别在第七届中国商品商场峰会期间,我局邀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30多家媒体对峰会进行了采访报道,台州市政府和工商工作得到充分的展示和公开,台州元素很好地融入到峰会之中,极大提高了台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2011年,全市工商系统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新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等中央级媒体上刊登工商行政管理报道26篇,在浙江日报、浙江在线、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市场导报、钱江晚报等省部级媒体发表报道380篇;台州日报、台州商报、台州晚报、台州电视台等市级媒体发表报道317篇。二是做好重点发布工作。今年,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分别通报了台州企业被行政认定驰名商标、第七届市场峰会筹办情况等主题内容。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我局主动引入社会监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以社会监督力量为通道,进一步放大信息公开的效果。不定期组织行风(效能)监督员暗访,通过发放监督卡和监督意见表、召开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会以及行风监督员、企业、群众“三评”工商、工商开放日等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基层工商所一级开展向辖区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让更多的群众更全面地了解工商工作。在今年的十个行政执法部门行风联评活动中,我局取得了评议得分全市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五)按时发布年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1年1月14日发布《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和政务内网上同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起,目前正在处理回复中。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事项。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不作为、不及时被群众投诉的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物价部门尚未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暂缺。目前我局对所有依申请公开项目暂不收取检索费,仅收取复制费、邮寄费等成本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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