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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9955/2015-668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成文日期: 2015-10-08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发布时间: 2015-10-08 16: 1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08年,台州市中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台州市中支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负责地抓好工作的落实。一是专题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研究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中支对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项目进行了梳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信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台州市中支组织各科室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合理分类,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台州市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制情况、信息编排体系、公开形式、获取方式及办事机构的地址、电话。目录包括机构与职责、政策法规、区域重要金融信息、行政许可、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廉政建设情况及其他应予公开的事项,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行规定的公开内容,体现了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应对外公开的相关工作职责和内容。
  (三)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操作程序
  结合中支实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在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政务主动公开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界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规范了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流程,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程序,为政府信息合法、有序公开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2008年,台州市中支通过政府专门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机构职责和设置、区域重要金融信息、部分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行政许可流程图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通过政府专门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重点发布需要让社会公众知晓的政务信息。二是设立“一站式”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并设立贷款卡核发项目、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项目、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等相应服务专柜,实行集中办公、分类整合、统一标准、规范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无人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8年尚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8年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中支提高履职水平的一个重要推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习宣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修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使台州市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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