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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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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0日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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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201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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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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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批准陈章永同志代表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在市委和省纪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科学发展的保障机制、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群众利益的维护机制,进一步巩固和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党纪国法防线、反腐倡廉制度防线、监督防线和科技防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委要继续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动性、整体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圆满完成市四届一次党代会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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