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10-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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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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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农产品工作简介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法律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为切实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我市各级农业部门以创新监管机制、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力量为载体,层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并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实施农产品生产档案、产地准出、质量溯源等制度,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近几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直稳定在较高水平,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台州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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