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围绕台州“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城市新定位和海洋与渔业工作职能,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包括领导机制、网站审核发布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重要政策解读机制、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都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有序。2017年上半年,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变动后,我局第一时间进行上报报备。机关各处室、事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扎实有序地推动政务工作开展。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全国网站普查整改工作,运用好“网站群运维监管平台”,及时完成网站栏目检查和整改工作;积极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建设,完成本局门户网站后台迁移。做好重点项目公开,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处罚、渔业生产成本补贴等项目及时全面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大力做好“台州海洋与渔业”公众微信号维护运营工作,及时发布海洋渔业时讯、政策动态、防灾减灾、海洋科普等信息,全面铺开“伏季休渔保卫战”、“幼鱼保护攻坚战”专题宣传,组织开展增殖放流志愿者招募等活动,积累了一定的关注量,提升了海洋与渔业部门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考核督促。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局对处室、单位的年度考评内容。局办公室负责对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2017年6月将该项工作纳入《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目标管理积分制考评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3条。其中:要闻报道信息679条,公告公示111条,国家海洋督察在台州等专题网页45条,政策法规15条,渔业管理12条,其他信息51条。全年共发布5条重点项目工作相关信息。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2017年我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72件,实际结案147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1、2017年5月28日,以网上申请的形式受理了群众的申请表;2、2017年9月22日,以网上申请的形式受理了群众的申请表。第一件公开申请,我局于书面纸质材料通过邮寄的形式,将受理告知书寄送给申请人,申请人未再次提出申请;第二件公开申请,我局先有工作人员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信息告知申请人;两起在线依申请答复均告知申请人适用的法律依据、条款、法律救济途径。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尤其在如何让信息公开更加迅速畅通、全面翔实、及时到位等方面,都需要再做进一步提升。
  对此,2018年,我局将继续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程序、完善平台上下功夫,推动信息公开提质增量。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统计,完善通报制度,组织信息公开培训,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升。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水平。严格程序标准,同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把握保密原则的基础上,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按照全国网站普查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做好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加强本局公众微信号运营,提升发布质量,增加关注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