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下载。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州市政府行政大楼,电话:88511695,电子邮箱:tz88511577@126.com )。

  一、概述

  2015年,台州市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共确定权力事项43415项,其中市直4702项(常用权力1191项、非常用权力748项、委托下放44项,属地管理2711项、共性权力18项),县(市、区)共计38713项(平均每个县市区4301项),均在中国台州网上公布(全省市级政府率先公布)市常用权力清单。同时延伸范围、三级联动,深化清权工作开展,在全省率先确定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平均每个乡镇(街道)75项,并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了市、县(市、区)权力清单。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在中国台州网上发布财政资金类信息328条,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下发了《台州市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台政办发〔2015〕92号),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推进财政信息透明公开。2015年10月,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被审计单位的资金财务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网上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化监管,逐步实现房屋征收补偿的网上签约、网上备案和网上公开。各地建立了“阳光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与补偿”网站,设置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政策、征收决定、实施方案通知公告等栏目,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2015年,共向社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信息1566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454条、公示公告1112条。市城建档案馆接受查询599人次2001卷。

  (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突出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和环节,推进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项目基本信息42条,覆盖260多个项目。发布“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招标公告”等各类工程招标信息12条,各类省市重点工程建设信息23条,涉及各类重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动态的公开。设置资质查询专栏,全面公开台州市内的21家工程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6家监理单位的企业资质情况,并设置了曝光台,对违反工程建设规定的有关企业进行曝光。农转用审批结果设置专栏,公开单独选址项目信息7条。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出台并完善了《台州市市级科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阳光监管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实行政策、程序、结果、管理、监督“五公开”。建立了阳光工程科技经费栏目,对科技管理制度和项目经费等信息进行公开;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就业信息公开力度,在网上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规划、政策、措施;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低保调标、救助资金下拨文件通知,公布最低生活保障、重残救助、医疗救助、特困救助等各类救助信息。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对市属国企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市级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企业改革重组、融资情况、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等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公开,如:刊发了《台州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敢亮“家丑”进行“亡羊补牢” 》的信息,公开案件查处情况和企业针对该事件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在改革重组方面,及时公开市基投集团与市社投公司两大公司合并重组情况;在市级重点项目方面,及时公开市供水三期、内环线(黄岩段)、市高级中学、市妇幼保健院等重大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积极落实《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薪酬和用工管理的意见》等五项制度,提升信息公开广度。

  (七)着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2015年公布空气质量信息377条、水环境质量信息12条、污染物排放信息93条、污染源信息9条、建设项目环评73条、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9条、区域环境质量状况1条、污染减排信息169条、环境应急信息4条。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搭建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强化推进“食品安全黑名单”与“餐饮整治红黑榜”制度,在全市范围定期发布典型违法企业,倒逼企业规范经营。开通“台州市场监管”的微信平台,发布全市范围内社会关切、公众关心、媒体关注的政务信息,对热点事件、突发事件及时回应,微信发布342条,拥有粉丝13145个。2015年开通“台州市场监管公众APP”,用户达3080名。

  (九)推进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服务网、中国台州、台州社会组织网等多渠道,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以及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进行公开,出台了《关于印发台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指引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对慈善类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其公开内容,增强其公信力。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等基本信息,便于社会公众选择。发布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以及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62条。坚持共享共建,创新行政审批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应用,链接浙江政务服务网,形成网上审批中介服务与网下实体平台有效互动管理。实现了中介服务网上备案、网上竞价、网络发布等功能,现已发布中介机构信息448家,网站建设应用一年时间,点击率达17.3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台州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6541条,同比增长47%。其中各县(市、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351条,市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190条。全市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6062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9647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7777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6083条。

  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275件,制发规范性文件1073件,其中市级部门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94件,制发规范性文件406件。

  (一)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与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有效对接,解决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行政审批“一张网”公布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权力事项3.8万项,提供市县两级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等服务,部分事项提供网上预审、代办、全程办理等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实现系统全程监督。2015年受理群众办件申请48795件,办结率100%。便民服务“一张网”围绕婚育、教育、求职等14类专题,提供2000多项服务资源。2015年政务服务网台州站点开设了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网上缴纳等专项服务,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推进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工作,对12345网站进行升级改版,2015年台州市“12345”共受理群众来电40余万件,办结率99.57%,群众回访满意率达88%。

  (二)政府公报

  每月编发政府公报,2015年市政府共刊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通过档案馆、办事大厅、部分企事业单位、邮政局、新华书店、居委会、村委会等场所免费向公众发放,全年共发放公报12万余份,并在中国台州网上同步公开电子版。

  (三)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台政办发〔2015〕74号),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公开征求意见的责任主体和时间要求,本年度市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事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市政府办公室还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函〔2015〕66号),对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解读内容、形式和要求。以深化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建设为中心,“台州发布”网络平台建设、日常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三大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高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确保舆论总体平稳。

  2015年,市本级共围绕各类政策解读、突发事件、重大活动等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18场,“台州发布”微信平台进入全国政务类微信公众号影响力百强,在省内11个地市发布和浙江发布中排名第三。截至2015年底,共有粉丝136585名,推送信息1914条,同名新浪微博推送152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和公共查阅点予以主动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针对涉及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征地手续与补偿信息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依申请公开不断增多的情况,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办理时效和质量。2015年,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437件(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部门),市级部门受理121件,办结率100%;不同意公开答复数32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0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直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本市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针对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断增多的情况,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和处理。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5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2件,占60.38%,被依法纠错1件,占1.88%;其他情形20件,占37.74%。全市法院系统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5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讼诉请求的22件,占39.28%;被依法纠错的2件,占3.57%;其他情形的32件,占57.15%。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存在短板。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部分县(市、区)的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侧重公开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依据,未能全面覆盖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信息。二是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大多属于兼职,经费和人员精力难以保证,工作协调难度较大,各地工作推进也不平衡。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缺乏有效量化。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需进一步的规范,信息公开网站数据的统一性有待加强,各个数据库之间的标并没有统一,各级之间数据的交流也有待加强,数据的利用率有待提高。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升工作便民化

  按照面向群众、方便群众的要求,坚持传统方式与新型方式并举,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公开载体。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公共事务的主渠道。二是加快建设网上政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网上政务大厅,设立市级部门办事窗口,集中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办事指南,受理登记、审批、咨询、反馈等服务,并提供信息查询。三是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保证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和权威信,让公众更加通畅地与政府公平交流和共享公共资源,保证媒体和公众的知情权,同时促进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高。同时,政府在发布制定各项政策、规章以及实施重大决策前,组织政府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的社会咨询活动,围绕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各界人士进行讨论、论证或举行听证会,以利于公众了解,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建立健全评议制度,把政府信息纳入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行风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范围,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同时,注重对评价的运用,对评价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作为部门和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和干部任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评价中较差或不合格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促使各单位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深化考核内容,以考核助推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一是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交流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建立一支适应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相对稳定、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队伍,为推行政务公开奠定人才基础。二是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引导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识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敢于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实公开的理念。报社、电台和电视台等各种新闻媒体,要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报道,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形成社会共识。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采取专项督查、重点抽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推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规范性、时效性的检查,市信息公开办与市信息中心联合,定期对门户网站的信息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5年3月24日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台州)

统 计 指 标

 

市级

县(市、区)

总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9190

167351

22654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94

481

127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06

667

107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505

596

110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3408

107212

16062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953

22694

2964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9469

18308

2777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6406

19677

56083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60

1596

195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68

56

12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4

46

7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6

14

5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7

14

3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45

765

101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66

1113

147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545

547

109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21

28316

28437

1.当面申请数

33

28055

28088

2.传真申请数

0

1

1

3.网络申请数

36

70

107

4.信函申请数

52

190

242

(二)申请办结数

121

28316

28437

1.按时办结数

121

28315

28436

2.延期办结数

0

1

1

(三)申请答复数

121

28316

2843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7

274

29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7

27926

2796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1

15

46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2

20

3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0

0

涉及商业秘密

0

0

0

涉及个人隐私

0

1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0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9

11

2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8

1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0

24

3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

21

2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18

19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6

18

24

四、行政复议数量

6

47

5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6

26

32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1

1

(三)其他情形数

0

20

2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1

45

5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0

12

22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2

2

(三)其他情形数

1

31

32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0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45

295

34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68

141

209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17

717

103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2

70

102

2.兼职人员数

285

647

93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万元

99.1

147.5

246.6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73

91

16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60

44

10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769

2787

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