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1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一、概述

2013年是我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围绕实现行政工作的公开透明,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知情权的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落实。2013年8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办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这项工作,成立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难题;各处室负责人分工协同实施,指定专人承担本处室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了办综合处为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和保密审查等日常事务,并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对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维护和更新,做到了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

(二)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我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建立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一整套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程序,从而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责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办认真从公众需要出发,组织各处室对涉及本单位的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并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通过机关学习会、座谈交流、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切实调动了广大干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办严格按市政府要求,依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框架,设立了“概况信息”、“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监督”、“办事指南”等9大类18个子项目。至,我办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118条。内容涉及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重大决策、计划总结、领导活动、政务动态、建议提案、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办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办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改进,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我办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认真抓好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上,从公众需求出发,贴近实际、贴近行业、贴近群众, 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工作流程,方便群众查询,畅通诉求渠道。二是拓宽公开的信息面,进一步查漏补缺,增补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尤其是增加关于金融行业的专业性信息以及我办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做到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全面,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上,做到督查奖惩到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重要途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加强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顺利开展。



                             台州市金融办